網曝截圖中,“關於加強員工計劃生育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規定:對未按照計劃懷孕而影響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
“入行滿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計劃安排申請”、“員工生育計劃一經確定,對未按照計劃懷孕而影響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近日,網曝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對員工做出如此要求。對此,7月1日,該信用合作聯社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該辦法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尚未正式行文下發、執行。
網路流出的郵件截圖顯示,一份下發到“各信用社(部)、機關各科室”的“關於加強員工計劃生育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規定:各社(部)、機關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育齡女工的生育時間。各單位、部門內女工生育計劃避免重疊,不能因生育時間安排不當影響工作或提出增人要求,入行滿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計劃安排申請。
該徵求意見稿還表示:“員工生育計劃一經確定,須嚴格執行,對未按照計劃懷孕而影響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且在職務晉陞,評優方面不予考慮。嚴重影響工作的,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
該徵求意見稿還要求,請各社(部)、機關各部門于每季度末將下季度已婚女工生育計劃報送人力資源部,2015年三季度已婚女工生育計劃安排表需在6月30日下班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該徵求意見稿後,還有附件《生育計劃安排表》。
此事引發網友關注,許多網友表示“排隊生孩子”、“被雷倒”。
7月1日,山陽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上述徵求意見稿確係該社下發,但只是徵求意見稿,尚未執行。信用社也召開了職工大會徵求意見,員工們認為不合適,現在也就暫擱了。
在當地的“山陽論壇”,7月1日,賬號名為“山陽區農信聯社”的網友回應説:上述通知(徵求意見稿)係該社6月27日所發,但單位擬定了多種辦法以期妥善解決女職工懷孕生育請假“扎堆兒”問題,通知中的辦法只是其中之一。目前,該辦法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尚未正式行文下發、執行。
河南一銀行內部職工告訴澎湃新聞,實行“計劃生育”在有些基層銀行網點是存在的,一般女職工準備懷孕生育前要向單位報備,如果不報備則無法申請放假。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保艷告訴澎湃新聞,根據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婦女有按照國家規定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説,任何單位不得侵犯婦女生育自由的權利。同時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3條,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因此,上述單位所發通知是違法的,無效的。
[責任編輯: 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