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目前已放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條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購買首套房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産總價的80%。
據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新政策放寬了職工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由現行的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調整為6個月。在鄭州市區內辦理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均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45萬元調整為60萬元;僅申請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5萬元調整為40萬元。
此外,繳存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産總價的80%;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並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後,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産總價的70%。
新政策還規定租房職工可每月最高提取2000元公積金。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職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用於支付房租。(記者宋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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