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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耒陽號召全民捐款買樹 捐款數額與級別掛鉤

2015-01-09 08:35 來源:中國廣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央廣網耒陽1月9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縣處級幹部捐一顆直徑15釐米的全冠喬木(價值800元),正科級幹部捐13釐米的(價值600元),副科級幹部捐12釐米的(價值400元),一般幹部職工每兩人捐栽一棵12釐米的”近日,有網友在湖南耒陽當地論壇發帖稱“耒陽市委又發一強制性捐款紅頭文件”,帖子裏面的一張圖片上寫有《關於為創建園林城市捐款的通知》,發文單位為耒陽市公安局,通知稱:為創建園林城市,要求機關單位員工依照級別捐栽樹木,錢將從12月績效中扣除,統一交納捐款。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捐贈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禁止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但是在公開報道中,各地強捐或攤派的情況並不少見,那麼這次耒陽市發文要求捐栽樹木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昨天,記者撥通耒陽市公安局的電話,一位工作人員證實了通知的真實性:

  工作人員:對啊,我們都捐了,我們公安局有一個內網,內網上發了這個通知,就動員全局的人都在捐款。

  捐款不止在市公安局進行。耒陽市政府工作人員也確認捐樹確有其事:

  記者:全市的事業機關單位好像都有捐樹的這個事是吧?

  工作人員:捐樹……對。我交了200。

  早在七年前湖南耒陽市決定要爭創省級園林城市,剛剛過去的12月15號,耒陽市還召開了“創建園林城市、打造森林耒陽”動員大會,當場,部分民營企業和企事業單位就進行了捐贈,共計捐款524萬元。

  耒陽某國企工作人員陳先生:我們開大會發了這個號召,我們手機裏有手機報,都在不斷的報道這個事情,叫做全市綠化全民參與,各單位捐款的情況都有在手機報通報。

  耒陽城區的綠化工作主要由市城管局負責,局長郭偉表示,過去耒陽是煤炭的重要産區,老百姓對於綠化的呼聲一直較高,2014年末,耒陽市加緊了創建步伐,大家的積極性也比較高,網帖中反映的強捐問題不存在:

  郭偉:我們從裏沒有強捐,沒有攤派,就是個人和單位都是按照自願的原則。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我們當時初衷發動老百姓號召老百姓捐款,一個是參與這個工作,第二個增強他們對綠化和林業工作的保護意識,人家説十年造林,毀林也非常快,並不是説要捐款拿到好多錢,我們財政已經做了安排,準備通過三年,每年政府拿出1000萬。

  不過,按照市裏的通知,落實到個人,捐款卻是有標準的,級別不同,數額也不一樣: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幹部捐栽一棵直徑15釐米的全冠喬木(價值800元),正科級幹部捐栽一棵直徑13釐米的全冠喬木(價值600元),副科級幹部捐栽一棵直徑12釐米的全冠喬木(價值400元),一般幹部職工每兩人捐栽一棵直徑12釐米的全冠喬木(價值200元)。

  記者:你們工資一個月多少錢啊?

  耒陽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這個每個人都不同啊,按級別來的。

  記者:最少要交多少啊?

  耒陽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最少是200以上吧,高的話都800的,處級幹部、科級幹部、副科級幹部這樣子來分的嘛,我們是按那個標準來交的,他不是説一竿子都是800。

  耒陽市城管局局長郭偉表示,考慮到植樹造林的初衷,所以按“一人一棵樹”擬了一個標準:

  郭偉:實際上就是在操作的過程中我們提了一個建議,就是這些老百姓、幹部他想捐的話,他不知道捐多少,我們就覺得還是有一個參照的原則性的東西,每一個人捐一棵樹的標準,但是黨員幹部、領導幹部、公職幹部應該還是要帶頭,我們就做了一個參照的標準,要不然,人家捐多了不好捐,捐少了也不好弄。

  捐款沒有總額目標,目前也仍在繼續,將在2015年植樹節那一天截止,捐贈的資金通過銀行打入專門的基金賬戶:

  郭偉:捐款所有的金額都是放在我們耒陽市有一個綠化委員會,綠化委員會下面有一個辦公室,辦公室下面有一個基金賬戶,這個基金賬戶是我們政府、市財政一起……捐款時間是到我們的植樹節3月12號,而且我們中途已經包括資金的數目我們都是隔幾天公佈的,這個資金的用途全部是用於植樹造林。

  實際上,近些年來,有關“強捐”或者“攤派”的新聞並不少見,比如有公開報道指出湖南部分地方還曾經形成捐款的“工作制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及幹部職工“自願”每天捐一元,用於扶貧幫困、助醫助學等公益事業;同樣,前一段時間,廣東高州也被曝出過學校為迎接上級檢查,發動學生、家長、教師捐款;

  早在2011年,在廣東省慈善總會召開的專題研究會議上,時任副省長的劉昆就發問:“有時只是號召,但老在建議你捐,你能怎麼辦?”,在他看來,“建議捐款”、“號召捐款”、為“向領導看齊”而捐的款都屬於“變相強捐”,都應予以杜絕。

  強制捐款的真面目遠比我們想像的醜陋,其性質遠比我們想像的惡劣。在公益事業捐贈法中,只有“捐贈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禁止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規定,卻沒有相應的懲罰,以至於強制捐款的違法成本幾乎為零,這正是強制捐款或變相強捐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我們不禁要問:既然強制捐款是違法行為,卻為何能大行其道而受不到懲處?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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