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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試行"先照後證" 創業者可先拿執照後辦許可

2014-07-16 13:21 來源:成都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日,成都晚報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成都、瀘州、遂寧、甘孜4個市(州)將選擇一定範圍開展“先照後證”試點工作。在試點區域,僅保留13項前置審批事項,其餘117項前置審批項目全部改為後置審批,壓減近九成。這意味著,登記註冊涉及這117項審批項目的企業,不必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前置許可。  

  成都先行試點

  先拿營業執照再辦經營許可

  在原有制度框架下,普通人要想創業需要跨越許多“門檻”,其中就包括前置審批這一環節——註冊一家企業如果需要前置審批,只有拿到主管部門的前置許可後,申請人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沒有主體資格,就無法以市場主體的身份租賃場地、採購設備或簽訂用工合同等,這大大影響了企業的效率。” 市工商局副局長陳春建接受成都晚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市即將試點推行的“先照後證”制度將改變這一狀況。

  據悉,近日發佈的《四川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明確,在“先照後證”的試點區域,僅保留13項前置審批事項,而117項前置審批項目改為後置審批事項。

  “成都的具體試點工作將爭取于8月展開。”陳春建表示,成都目前已有9個區(市)縣申報試點,但具體區域尚未確定。

  如何進行監管

  及時披露需審批的企業資訊

  工商部門先發了執照,但企業不去辦理審批,工商部門該如何監管?陳春建表示,“‘先照後證’,改革的是辦理程式,不是取消‘證’的審批。”

  據了解,成都將在已有的“成都企業信用資訊平臺”基礎上建立公共資訊平臺,以各方共用的資訊數據對申請人的工作進行全程監管。“就是説,工商部門一旦發了營業執照,就會把該企業需要核定的經營範圍、需要進行審批的事項在平臺上予以公佈,相關的行政審批機關都可以從這裡調取申請人的情況,明確哪些人或企業需要在哪個時間之前來辦理行政審批,一旦當事人逾期未辦,就可以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檢查。”陳春建表示。

  ○改革亮點

  允許“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記為兩個以上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

  允許“一照多址”:市場主體在住所外設立經營場所,經營場所與住所屬同一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管轄區域的,經營場所可以申請備案,不再辦理分支機構登記。

  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通過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查詢。

  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企業可足不出戶辦結工商登記,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都晚報記者 張婷 實習生 黃易蓉)

[責任編輯: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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