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十年間,西藏累計落實中央財政生態補償資金145.57億元,取得明顯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西藏自治區環保廳廳長江白介紹,從2004年開始,中央財政對西藏的生態效益補償投入不斷加大,截至去年底,西藏落實補償資金46.11億元用於森林生態效益補償,64.35億元用於草原生態保護獎勵補助,35.11億元用於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
西藏的生態安全關係到國家的生態安全,生態補償機制推行以來,西藏生態環境品質持續保持在良好狀態。
目前,西藏森林面積達1471.56萬公頃,森林覆蓋率11.98%;全區天然草地12.3億畝,佔全區總面積的68%;此外,2010年,國務院發佈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25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有2個位於西藏,其面積接近西藏總面積的二分之一。
西藏生態補償機制推行後,充分調動了當地民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長效機制。
江白表示,今後,西藏將繼續全面推進生態補償工作,積極落實生態補償資金,保護好西藏的藍天碧水,同時增強民眾的環保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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