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東北及中西部  > 正文

中哈“合作中心”欲建新疆“關外”離岸人民幣金融創新試點區

2014-04-08 10: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社烏魯木齊4月4日電 (記者 孫亭文)記者4日從新疆伊犁州相關部門獲悉,該州近期出臺《關於推進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試點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

  《意見》的出臺旨在加快推進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簡稱“合作中心”)金融創新試點工作,努力將合作中心建成新疆“關外”離岸人民幣金融創新試點區,促進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建設。

  據悉,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主要指在合作中心註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簡稱“中心內銀行”)和企業(“中心內企業”)開展的人民幣結算和融資業務。

  主要包括:中心內銀行可直接到境外融資、發放貸款,且不佔國內貸款規模;中心內企業可在境外直接融資;境外企業在中心內銀行開立的NRA賬戶(即境外企業在境內銀行開立的人民幣結算賬戶)可開展定期存款、現金支取、融資和擔保業務;在合作中心可開展人民幣與中亞國家貨幣掛牌、計價、兌換及結算業務。

  《意見》稱,在合作中心開辦離岸人民幣業務,將擴大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規模,幫助建立人民幣在中亞乃至國際市場的計價、交易、自由兌換和國際儲備貨幣的功能,將合作中心打造成為人民幣國際化戰略的“試驗田”和突破口;將提升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的國際影響力,有利於增強經濟發展活力,支援新疆更多的企業“走出去”,助推新疆向西開放戰略的實施。

  《意見》指出,在合作中心開辦離岸人民幣業務,將有利於營造霍爾果斯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資本、産業、人才聚集,有助於打造區域經濟發展的新引擎;將加速合作中心金融創新、擴大金融開放,對打造國際金融融資中心、中國—中亞本外幣掛牌交易結算中心産生積極的帶動作用等。

  2013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賦予了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試點政策,標誌著合作中心成為中國首個“境內關外”的跨境人民幣創新金融業務試驗區。當年9月,農行新疆兵團分行為合作中心內某企業辦理1000萬元人民幣跨境融資款項成功落地,標誌著合作中心內企業首次從境外獲得人民幣融資。

  橫跨中哈兩國邊境的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是中國與其他國家建立的首個跨境自由貿易區,也是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區域合作的示範區,于2012年4月正式封關運營。(完)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