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盧慧)昨日,記者從惠州市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了解到,自去年10月1日《旅遊法》實施以來,惠州各類旅遊投訴均有所下降。特別是《旅遊法》明文規定的不允許旅行社未與遊客協商一致並經遊客書面同意的前提下的加點和進購物店,此類投訴數量更是下降為零。
據悉,在《旅遊法》實施前5個月惠州市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共接到26宗旅遊投訴,實施後5個月僅接到16宗旅遊投訴,相比下降39%。其中,涉及旅行社的投訴案件大幅減少,由前5個月的11宗下降到近5個月的5宗,主要問題集中在漏接、服務態度等。
惠州市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所長王維麟介紹,《旅遊法》實施後,旅遊管理部門加強宣傳,引導旅遊企業守法經營,引導遊客文明旅遊,同時,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執法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王維麟表示,目前臨近旅遊旺季,市民在旅遊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以先和旅行社、景區、酒店等相關企業協商,協商無效可撥打全國統一服務的12301旅遊服務熱線(24小時)或者12345進行投訴,惠州市旅遊局接到遊客投訴後,將及時進行協商和調解,保證投訴處理結案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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