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3月14日電 (郭雪媛丁潔瓊)“2013年,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位列全國第四,而此次上調後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在全國將繼續保持領先位次。”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蘇全仁14日在西寧表示。
當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宣佈從2014年開始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
這是青海省自2005年以來第10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後,企業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將由2005年的935元增加到2593元,較2005年增長了177.33%,年平均增幅12%。
據了解,青海省今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增加156元,特殊調整月每人平均增加15元。
同時,青海省還根據地處西北地區,自然條件艱苦的省情,為企業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養老金多增加65元。至此,青海省總體調整水準將達到月每人平均236元,調整幅度達到10.01%。
據蘇全仁介紹,普遍調整以定額標準、繳費年限、自然條件三項為依據進行調整。
其中,定額標準為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15年以上的,在享受按15年每年4元計算,增加60元標準的基礎上,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4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另外,根據艱苦自然條件,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而特殊調整主要是針對四類人員進行。建國前參加革命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65周歲以上具有正、副高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50元;符合調整基本養老金範圍的人員,根據4個不同年齡段(65-69、70-74、75-79、80及以上)分別上調為20、40、60、80元並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困難補貼予以上調。
西寧市民張莉隨即為自己的母親算了筆帳,“定額標準51元+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不折算工齡)30年120元+艱苦地區津貼65元+高領補貼40元=276元。”
張莉告訴記者,她的母親曲道蘭生於1944年,今年剛滿70歲。曾在青海省拖拉機製造廠工作,退休後個人繳納了養老金,“國家每年都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老人每次拿到補的錢都很高興,雖然物價很高,補的錢也不多,但對老人來説是一種安慰。”
蘇全仁表示,較往年相比,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在激勵機制、高領高工和高領人員傾斜,艱苦地區津貼方面都有所突出和加強。
“2013年,四個年齡段的高齡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了10、30、50、70元,而今年每一檔多增加了10元。艱苦地區津貼方面,65元雖然包含在10.01%之內,但仍比其他沒有設立艱苦地區津貼省份的調整水準高。”蘇全仁説。
蘇全仁還表示,通過連續10年10次調整,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在基本生活方面也得到了切實保障和明顯改善。同時,通過向特殊群體的傾斜照顧,也緩解了不同群體間養老待遇差距過大的矛盾。
蘇全仁説,“我們將全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髮放率達到100%,爭取在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完畢,這每1元錢所産生的社會效益都大於規定本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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