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王茜)根據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準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昨日,我省公佈了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表,該標準從今年3月1日起執行。
記者了解到,調整後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13.5元、12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4年3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13〕39號文件同時廢止。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佈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並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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