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2月28日電 (烏瑤)28日,內蒙古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媒體通氣會在呼和浩特舉行。據悉,此次改革寬鬆了不少企業註冊、經營條件,計劃于3月1日正式實施。在會上,相關部門負責人也表示,對此改革應理性看待。
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制度改革辦公室副主任林樹鈞表示,此次改革主要涵蓋三方面內容:註冊資本金制度改革、登記制度改革和監管制度改革。改革具體包括由實繳制變認繳制,取消最低註冊資本金限制;放寬住所登記條件;取消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減少營業執照種類和文書格式;逐步推進工商註冊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體系等內容。
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視員利軍也在介紹情況時表示:這次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是寬進與嚴管並重的改革。改革後,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經營場所、企業名稱等登記條件隨之放寬,為市場主體創造更加寬鬆有利的發展環境。與此相適應,後續監管工作也必須突破傳統監管觀念束縛,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自律等手段,努力構建符合我區市場主體健康發展要求的監管體制機制。“降低準入門檻並不是經營者可以為所欲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改革中,註冊資本由實繳制變為認繳制引起不少關注。為此,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管理處處長胡爾德特別做出解釋。
他表示:實行認繳制度後,可能會有大量市場主體出現。我們也希望告訴投資者,對於認繳制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註冊資本並不一定能代表公司真正的實力。而且,註冊資本實行認繳並不代表股東可以不繳,這是法定義務。
“我們也希望公司股東對於出資有一個合理預期,股東要以自己認繳為限來承擔公司相應責任,盲目出資、超出能力隨意出資都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胡爾德表示。
據了解,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建立和執行好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制度、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黑名單”管理制度、市場主體抽查制度、失信聯動懲戒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胡爾德同時表示,據其他地區試點經驗來看,改革後可能會出現大量市場主體,內蒙古也作出應對計劃:如增加各級登記機關窗口服務,對窗口進行調配和充實;加強諮詢服務,及時為投資者答疑解惑;做好登記程式,提高辦事效率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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