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1月7日電 (閆文陸楊濤利)記者7日從新疆環境監察總隊了解到,2013年以來,監察總隊強化重點污染源的現場環境監察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項環境違法行為,生態環境監察和排污費徵收取得突破性進展。2013年共查處218起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排污費徵收突破7億元。
按照工作部署,2013年,監察總隊全面開展國控、區控污染源現場環境監察工作,重點圍繞化工、電力、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和重金屬排放行業加強執法檢查,對191家國控重點污染源企業、53家區控重點污染源企業、153個重點減排項目、145個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現場環境監察,檢查中發現218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作了反饋。對環保部掛牌督辦的5家企業、自治區掛牌督辦的8家企業及14家限期治理企業等開展後督察工作,並安排專人駐廠蹲點,督促排污企業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監察總隊不斷加強生態環境監察工作。先後開展六大油田、10個重點生態類建設項目、阿爾泰山兩河源自然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水利水電、公路、鐵路建設項目、西氣東輸三線管道工程等項目的現場環境監察工作。對連霍公路聯絡線G3014烏爾禾-阿勒泰段、下坂地水利樞紐工程“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烏魯木齊市南山礦區、艾維爾溝、廟兒溝和硫磺溝等地環境保護狀況開展了專項調查,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據監察總隊提供的2013年12月排污收費月報統計顯示,截至12月25日新疆15個地、州、市徵收排污費7.08億元,全區排污費較去年同期增長39.16%。
2013年排污費徵收再創歷史新高,對此,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是深入貫徹落實排污費提標工作的第一年,新疆環境監察部門全面實施排污費提標工作,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徵收標準提高了一倍,即二氧化硫排污費由每污染當量0.60元提高到1.20元,化學需氧量排污費由每污染當量0.70元提高到1.40元。同時,監察總隊以拓寬現場環境監察執法、排污費徵收與稽查為突破點,進一步加大了環境監察執法力度。
據了解,為了加大對國控重點污染源和污染減排企業的環境監察力度,加大對重大案件的查處力度,促進污染減排工作,去年5月,監察總隊倡議並組織自治區266家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簽訂《履行環境保護責任承諾書》,共收到承諾書236份,佔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88.7%。對伊犁新天煤化工等3家企業的違法行為除做出停産、限期補辦環評手續處理決定外,給予其中2家企業處以總計240萬元的高限罰款,同時加強對這3家企業的現場後督察,督促企業加快整改進度,終止環境違法行為,目前新天煤化工、尼勒克瑞祥焦化已全面停建停産。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