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納入城鄉低保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居住困難的,將優先解決
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提供醫療保障和便利,並免費提供再生育技術服務
符合條件、有收養意願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在收養子女時,民政部門將優先考慮
10月18日,省人口計生委公佈了由省人口計生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廳6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明確了5大項、15小項具體政策,將全方位扶助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在生活保障、居住條件、養老照料、大病醫療、再生育服務、精神慰藉等方面給予優先便利,解決這部分群眾最關心的現實利益問題。
我省將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落實低保政策。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將按規定納入城鄉低保。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應扣除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和特別扶助金。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居住困難的,將優先解決。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門要會同民政等部門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分配標準涉及申請家庭人數的,應考慮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需要,給予保障。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優先將其納入改造範圍。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對重度殘疾人的代繳政策為其全額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年滿60周歲、無生活來源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按照就近和自願原則,及時予以集中供養。其他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有意願進入機構養老的,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優先安排入住。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老年夫妻,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將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發放護理補貼。
我省將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提供醫療保障和便利,並免費提供再生育技術服務。經濟困難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將由縣(市、區)級民政部門給予資助。經濟困難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住院治療,在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按政策報銷後,仍有困難的,由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城鄉醫療救助政策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助。對女方年齡在育齡期內且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由人口計生和衛生部門提供再生育免費技術服務。
符合條件、有收養意願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在收養子女時,民政部門將優先考慮。各地將發揮社會和群團作用,面向獨生子女死亡家庭開展心理疏導和精神慰藉活動。村和社區將建立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監護人和聯繫人制度,及時為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提供必要幫助。
省政府要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具體政策措施,確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監督落實到位。
新聞名詞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指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記者劉宇男)
[責任編輯: 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