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的太平間被扒了,又新建了一個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開封通許人張強(化名)從去年8月至今一直被太平間的高收費困擾。
屍體在太平間停放67天,負責太平間管理的一名男子要價4萬多元,這包括停屍費、冰棺租賃費和看屍費等六項費用。太平間所屬的醫院負責人稱,太平間被個人承包,收多少錢是個人的事。
事件
太平間停屍67天,要價4萬多
2012年8月1日晚,張強駕車從鄭州駛入鄭民高速回老家通許,9時20分許,行至鄭民高速南半幅38公里處從左車道超車時,撞上進入高速公路的一名男子。
警方調查後認定雙方為同等責任,被撞男子無人認領,屬無名氏,年齡約45歲,被120急救車拉往通許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屍體停放于醫院太平間。
“太平間裏停放屍體67天,他要價4萬多元,豈不是天價收費?”張強覺得不合理。要價的是一名自稱負責處理縣醫院太平間收費的男子,他稱,費用包括太平間停屍費6700元,冰棺租賃費20100元,雇人看屍費13400元等。
疑問
4萬元費用有何收費依據
張強的車輛投了保險,這筆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昨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聯繫上了收費男子,他未對收費依據做出明確回應,“保險公司都賠了,不用你掏錢。”
昨日,記者從河南省發改委相關人士處得知,按照省衛生廳下發的《關於規範和調整河南省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屍體存放每天30元,全省一個標準。照此計算,67天停屍費2010元,而冰棺租賃費和雇人看屍費加起來為3萬多元。
對於太平間其他收費標準以及應配備哪些設施,通許縣衛生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不清楚。
醫院
醫院太平間被個人承包
昨日下午,通許縣人民醫院一負責人稱,醫院與負責收取太平間相關費用的男子簽有協議,男子所稱的太平間是縣人民醫院的,但被他個人承包,他是以醫院的名義收錢,但收多少是他個人的事。
該負責人稱,“醫院太平間有冰棺,沒有的話屬於違法,停屍費河南省有收費標準,他不能亂收錢,要錢必須有依據,必須拿出收費標準。”
記者在醫院看到,張強處理事故時的太平間已經被扒掉,新太平間在急診科大樓的負一層,該醫院負責人稱,協議還沒到期,太平間還是由他承包,“我不想讓他幹了,他就是賴著不走。”(記者 李政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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