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示範區獲批試行三項財稅政策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受益
中國證券報記者18日從武漢東湖高新區獲悉,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復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提高和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三項先行先試財稅政策,期限為3年。
文件規定,在試點期間,東湖示範區內經省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以下三項優惠財稅政策:一是將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研發設備儀器維護費、醫藥企業發生的臨床試驗費等列入加計扣除範圍;二是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三是對企業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初步測算,東湖示範區將有481戶高新技術企業直接從中受益,2012年直接減稅將超過5000萬元。
中冶南方副總經理周啟國説,中冶南方在東湖高新區註冊有6家公司,通過測算,三項政策算下來能夠減輕稅賦600萬左右。
上市公司高德紅外董事、財務總監王玉表示,用當前數據測算,公司能減輕稅賦約60萬元,但這不是重點,最受鼓舞的是股權激勵政策獲得突破,公司2010年上市以來即有實施股權激勵的動議,但一直受限于相關稅收政策未能實施,如今有了新政策的支援,公司會加速推進股權激勵。
“我在示範區工作20多年,這是最了不起的重大突破,這對企業是關鍵、最根本的政策。”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夏亞民説,雖然國家給予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的權利,但行政管理上的體制和機制都好突破,最難突破的是財稅政策,因為稅收政策關係重大,而且是法律體系所轄。
據悉,同時獲批上述政策的還有北京中關村、上海張江兩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安徽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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