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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城鐵建設牽出規劃問題 "合法違建"如何誕生

2013-04-11 10:11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上圖為正在拆除中的武漢南環鐵路圍墻。拍攝地點為錦繡良緣小區D7棟樓頂。 本報見習記者 劉志月攝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錦繡良緣小區居民發現,自己取得房産證和土地使用證等“兩證”的房子竟是“違建房”。小區的5棟住宅樓佔用了鐵路用地。這些房子為何能建成並且得到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産證?業主們該何去何從?誰該為今天這個局面負責?《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

  武黃城際鐵路(武漢到黃石),一度被“合法的違建”錦繡良緣小區部分住宅樓擋住去路。

  今年年初,湖北省有關方面將武黃城際鐵路的完工時間限定在年內。強大壓力下,這條斷頭多時的城際鐵路于3月26日9時正式復工建設。

  雖然有關方面成立了武黃城際鐵路錦繡良緣段工作專班負責噪聲影響補償、施工方案宣傳等方面的具體工作,但還是有部分業主對鐵路與小區規劃“打架”的問題提出質疑。

  接到錦繡良緣小區部分業主的投訴後,《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

  城鐵建設牽出規劃問題

  張鵬是錦繡良緣小區D7棟的一名業主。3月28日,望著窗外一排綿延幾百米的施工圍擋,張鵬一臉惆悵。施工圍擋內,工人們正在拆除武漢南環鐵路的圍墻,為武黃城際鐵路接入武漢市區開路。

  錦繡良緣小區由湖北長城建設集團開發建設,小區建成于2004年,共有1200余戶,分A、B、C、D四個區域,其中最南側是A5、B4、C4、D7四棟及一棟貴族公寓。因緊鄰武漢南環鐵路,這5棟住宅樓的業主們沒少向有關部門反映鐵路噪聲污染問題。

  不過,那時張鵬並不曉得,自己取得房産證和土地使用證等“兩證”的房子竟是“違建房”。

  張鵬説,2010年3月,小區部分業主收到一份通知,稱武漢城市圈城際鐵路建設需要徵用錦繡良緣小區的土地;因之前未看到任何經政府部門批准的拆遷文件和徵地文件,業主們開始向有關部門申請公開有關資訊。

  2010年4月10日,政府組織有關城鐵建設方與小區業主座談。張鵬説,正是在這次會上,政府有關領導稱小區建設佔用了鐵路用地,但沒有提供相應正式文件。

  為確認小區建設是否佔用了鐵路用地,2011年5月,業主們輾轉拿到一份包含武黃城際鐵路與錦繡良緣小區在內的規劃圖。

  3月28日,指著這份規劃圖的彩色複印件,張鵬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小區南側第一排房屋(臨鐵路)在鐵路紅線之內,南側第二排在武漢市市政道路紅線之內。

  “合法違建”如何誕生

  “這就是説,我們小區確實是佔用了鐵路用地。那為什麼我們的房子能建成且得到了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産證?”張鵬很納悶。

  不過,湖北省環境保護廳的有關調查證實了小區規劃佈局不合理的事實。

  張鵬提供了一份證明資料——《關於武黃城際鐵路建設對錦繡良緣小區影響情況調查的説明》,該説明由湖北省環保廳環評處2011年4月做出。

  這份説明稱,根據武漢鐵路局出示的施工圖紙,武黃城際鐵路沿南環鐵路線靠近錦繡良緣小區一邊進行佈線,“所佔土地為原南環鐵路線已徵用地範圍”;武黃城際鐵路線在最靠近鐵路線的四棟錦繡良緣居民樓處,不超出現有圍墻佈線。2008年11月,包括武黃鐵路在內的4條武漢城市圈城市鐵路規劃獲批。

  “南環鐵路線的環評和建設時序早于錦繡良緣小區,錦繡良緣的建設規劃佈局存在問題,其部分居民樓佈局于南環鐵路線4b類聲環境區和噪聲防護控制區內,該區域內原則上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築。”湖北省環保廳環評處在“存在問題”部分寫到。

  3月29日,湖北省環保廳環評處一黃姓工作人員證實他們曾做出上述情況調查説明。

  張鵬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顯示,他們的房子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號是“夏國用[2003]字第0469號”,該地塊土地面積為“211畝”,規劃用途為“住宅”,使用年限為“2002年7月10日至2072年7月10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是“[2002]118”。

  “我們的‘兩證’由江夏區國土規劃和房産管理部門頒發,應該也是合法的,怎麼就出現了‘借地’?”張鵬他們質疑,政府部門與小區開發商之間可能存在“黑幕交易”,導致本不該獲批的住宅規劃一路綠燈得以“合法誕生”。

  為核實有關事實,4月9日,《法制日報》記者到江夏區國土資源和城市規劃管理局查詢錦繡良緣小區規劃審批情況。在記者表明來意後,該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肖文稱,關於錦繡良緣小區的問題要找區政府問,他們不提供查詢。

  記者隨後聯繫上江夏區重點項目協調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胡承偉。他説,該辦只負責對錦繡良緣小區的補償工作,對規劃問題還需找國土規劃部門。

  記者還到江夏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與規劃管理所查詢錦繡良緣小區規劃圖。該所所長蔣正雄要工作人員查詢相關資料,“因你要找的資料比較早了,我們要查閱資料;報告局領導後才能給你回復”。

  不過,截至發稿時,《法制日報》記者尚未收到江夏區有關方面對此的回應。

  此外,在武漢市國土資源與規劃管理局官方網站上,記者以“長城建設”為關鍵詞查詢,發現沒有“錦繡良緣”項目的資訊。

  復工建成後或留下“後遺症”

  對武黃城際鐵路錦繡良緣段重新開工,湖北省環保廳環評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初,武漢市政府向省政府遞交了解決爭議問題的工作方案,該廳也有收到抄送本,要查看文件可通過該廳辦公室。

  湖北省環保廳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確定了該廳收到相應解決方案文件,但宣稱“文件只對內不對外”,婉拒記者要查看文件的請求。

  不過,《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為妥善解決武黃城際鐵路建設對錦繡良緣小區聲環境敏感建築物業主的噪聲影響,今年3月15日,江夏區政府授權該區重點項目協調辦公室對小區業主實施補償。

  《法制日報》記者獲取了一份《關於解決錦繡良緣小區聲環境敏感建築物噪聲影響的補償方案》。該方案確定,實施補償的單位是“江夏區重點項目協調辦公室”,被補償業主是“錦繡良緣小區臨近鐵路第一排A5、B4、C4、D7等四棟建築物的非商業房屋住宅業主及貴族公寓全體業主”,補償方案包括貨幣收購、産權置換,只不過除貴族公寓之外的四棟住宅樓還包括降噪措施補償方式,即按1500元/平方米標準補償。

  記者注意到,該補償方案説明部分表明,貴族公寓與城際鐵路的安全間距超出國務院《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規定的安全範圍,應予拆除,所以其補償方案中沒有“降噪措施補償”一項。

  “這就是説,我們這4棟房子不會拆除,補償方案也沒有再提我們的房子是不是佔用了鐵路的用地、我們的房子是不是‘違建’的問題。”張鵬説。

  《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規定,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城市市區,不少於8米;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不少於10米……”

  在一份宣傳冊中,武黃城際鐵路錦繡良緣段工作專班稱,武黃城際鐵路與錦繡良緣樓棟的安全距離符合法規要求:“單身公寓距離不足8米,需徵收拆遷,其他第一排房屋D棟距離18.3米、C棟距離18.6米、B棟距離18.6米、A棟距離17.5米。”

  在查看了有關資料後,一位曾在政府規劃部門工作過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工作專班的解釋偷換了“居民區”與“居民樓”的概念,居民樓與鐵路的距離太近可能會存在安全隱患;同時,由於我國目前尚沒有高速鐵路安全運營的規範標準,武黃城際高速鐵路參照普通鐵路運營安全標準來規劃建設,也會留下不少安全隱患。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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