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0.32%的增幅居全國第二
昨日,國家統計局成都調查隊公佈數據稱,去年成都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27193.65元,較上年增長13.63%,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10.32%,高於全國24565元的平均水準。
成都調查隊住戶處的黨建軍稱,調查結果表明,去年我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繼續保持平穩增長態勢。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增幅位居第2位,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絕對數則居第10位;排行居前三位的分別是深圳、廣州和寧波,排名後三位的是哈爾濱、長春和西安;增幅排名前三位的是武漢、成都和大連,後三位的是杭州、廣州和寧波。(記者 楊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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