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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核企呼籲:國家花巨大代價建設的核電站不應閒置

2017年03月08日 10:05:39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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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核企董事長聯名呼籲:核電按基本負荷運作,保障核電消納

  紅沿河核電站

  經濟新常態下,電力工業結構調整、用電需求持續放緩。加上電力外送遇阻,繼棄水、棄風、棄光之後,核電消納困難也愈演愈烈,個別機組不得不降功率運作甚至停堆。2016年,全國棄核率達19%,相當於近7台核電機組全年停運。

  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了解,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包括中國三大核電集團一把手在內的多名全國政協委員將聯名提交《保障核電按基荷運作,落實低碳綠色發展戰略》提案,建議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運作,實現核電多發滿發,並加強跨省區電網通道建設和利用,推動核電集中跨區送電,保障核電消納。

  這已是核電界全國政協委員第二次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關於核電消納的聯名提案。核電消納,指的是電力被接入電網、送出後被消費。今年的提案由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發起,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壽君、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董事長王炳華等全國政協委員參與聯名。

  2016年核電總計損失電量462億度,棄核率達19%

  所謂基荷電源,指的是承擔電力系統日負荷曲線基底部分負荷的發電機組,長期以額定或接近額定功率運作。在用電高峰時,電網往往超負荷,此時需要投入在正常運作以外的發電機組以滿足電力需求,這類發電機組即調峰機組。鋻於核電的電源特性,過去電網方面很少要求和安排核電廠參與調峰,核電在中國電力行業中長期扮演基荷電源角色。

  從經濟和環保角度來講,核電以基荷運作可以提高燃料利用效率、促進節能減排。但在全國電力供需持續寬鬆情況下,核電也與其他發電機組一樣,頻繁參與深度調峰,甚至長期停機備用,造成清潔能源資産的浪費,並網消納狀況持續惡化。

  目前,中國有35台在運核電機組,共計3360萬千瓦,核電在發電總量中僅佔3%左右,遠低於全球11%的平均水準。根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佈的數據,2016年,全國核電設備利用小時7042小時、同比下降361小時,已連續3年下降。

  據統計,2016年,全國核電機組按發電能力可生産2428億度電,但由於各種因素限制,實際完成的計劃電量1829億度,參與市場交易消納137億度,總計損失電量462億度,棄核率達19%,相當於近7台核電機組全年停運。

  在賀禹看來,與其他工業項目相比,核電具有安全品質標準高、單體投資大、建設週期長、技術和資金密集的典型特點。國家花費巨大代價建成一座核電站,就應當充分發揮它的作用,不應使核電發電能力和資産出現閒置。

  賀禹表示,國家明確了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的方針,不僅是要高標準、高品質完成建設,更是要在建成以後保持高水準、高效率運作,充分利用其清潔低碳、穩定高效的優勢,發揮突出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核電如果不能按照基本負荷運作,不能保證滿發多發,本身就是一種嚴重浪費。”

  核電減載運作、參與調峰甚至停機備用,還將對安全和環保造成不利影響及後果。由於頻繁、深度的功率調節,會造成堆內中子通量振蕩,堆芯溫度分佈不均勻,降低反應性控制系統的可靠性;這同時會大大增加放射性廢物的産生和處理量,僅廢液産生量就是基荷平穩運作狀態下的3-5倍;此外,還將導致燃料燃耗不充分而産生棄料,造成浪費的同時,增加處理的難度和成本。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美國、俄羅斯、英國、韓國等國家,核電的裝機比重均超過9%,最高的達到24%。這些國家均把核電作為基荷電源,多年來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均在7000小時以上,有的甚至超過8000小時。賀禹説,通過制定與其技術經濟特點相適應的配套機制,上述國家保證核電穩定多發滿發,很少參與調峰,更不會長期停備。

  建議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運作

  針對核電消納困局,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了《保障核電安全消納暫行辦法》,明確核電保障性消納的基本原則為“確保安全、優先上網 、保障電量、平衡利益”,提出電網企業應儘量減少安排核電機組調峰,也鼓勵核電廠營運單位按直接參與或購買輔助服務方式參與系統調峰。保障外的發電量,則鼓勵通過電力直接交易等市場化方式促進消納。

  但這是否意味著消納問題將迎刃而解?政策落地依然阻礙重重。有電網人士指出,國家支援核電多發,但各地方都會首先保障本地企業的利益。關鍵在操作層面,省級電力主管部門要有相應的措施使政策落地。

  風電和光伏行業也面臨類似的窘境。儘管《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已頒佈施行,但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全國棄風和棄光電量分別達到497億千瓦時和74億千瓦時,較上年分別增加了46.6%和85%,部分地區的全年棄風率已逼近甚至超過50%。

  賀禹認為,與其他發電方式相比,核電無論處於何種運作方式,都要按固定週期更換燃料。製造核燃料的原材料天然鈾是國家戰略資源,減載和停備將直接導致核燃料不能充分利用就被廢棄,不但造成寶貴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極大增加了廢料後處理的難度和成本。

  “這就更加需要保障包括核電在內的清潔發電設施多發滿發,更好發揮作用。”賀禹介紹,對於核電消納問題,國家有關部門很重視。最近出臺的《保障核電安全消納暫行辦法》為相關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據。接下來的關鍵,是政策的執行。

  “為此,我們建議:一是,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運作,把核電列為一類優先發電電源,按實際發電能力核定年度計劃電量。二是,借鑒國際經驗,在電力市場改革進程中,研究實施相關配套機制,實現核電滿發。三是,加強政府的統籌協調,強化督導檢查,確保‘暫行辦法’落實到位,同時加強跨省區電網通道建設和利用,推動核電集中跨區送電,保障核電消納。”賀禹表示。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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