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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至16日北京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

2017年02月28日 06:09:58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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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快訊(記者李禹潼)為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北京警方將於3月1日零時至16日24時,在以天安門廣場為中心的200公里半徑範圍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廣告娛樂性飛行活動。

  為此,北京市公安局專門發佈《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嚴格遵守規定,杜絕違法違規飛行。對違規飛行人員,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係留氣球等12類。

  此外,警方還通報,孔明燈利用明火加熱空氣産生動力升空,且自重較輕,遇有陣風或碰撞高大建築物後容易墜落,一旦掉落到草叢或懸挂到樹枝等易燃物品上,極易引發火災。按照北京市政府批准發佈的《關於在北京地區禁止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

  對於非法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及個人,相關部門可對其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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