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平 輯
1.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宣佈啟用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作為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必要補充,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相機使用。
2.1月,中國人民銀行創設“常備借貸便利”(SLF),對金融機構開展操作,提供流動性支援。
3.3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4.4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5.5月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加強外匯資金流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加強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進出口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分類管理以及外匯檢查等。
6.7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13〕第8號公告,要求銀行間市場全部債券交易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繫統達成,交易一旦達成不可撤銷和變更。
7.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和完善有關政策的通知》,簡化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業務,對銀行卡人民幣賬戶跨境清算業務進行了梳理,規範了境內非金融機構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和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等業務。
8.7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不再設立上限,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暫不作調整。
9.8月15日,國務院以國函〔2013〕91號文批復建立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參加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10.8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循序漸進、穩步推進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工作。根據會議要求,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11.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境外投資者在境內設立、並購和參股金融機構等業務使用人民幣結算進行了規範。
12.9月24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製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工作指引》、《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佈規則》,選舉了首任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主任委員。
13.10月,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將中國農業銀行江蘇、浙江、湖南、雲南、江西、陜西、廣東7個省、538個縣的縣域支行納入到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範圍,並延續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監管費減免和營業稅減免等扶持政策。
14.10月25日,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佈機制在試運作一個月後正式運作。
15.12月8日,人民銀行發佈《同業存單管理暫行辦法》。
16.2013年,在中國人民銀行與境外貨幣當局簽署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下,境外貨幣當局共開展交易1.03萬億元人民幣。
17.2013年全年銀行累計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4.63萬億元,同比增長57%。2013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實收1.88萬億元,實付2.75萬億元,收付比為1:1.46。
18.穩步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鄄FII)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截至2013年末,共批准QFII投資額度497億美元,RQFII投資額度1575億元人民幣,QDII投資額度842億美元。
19.2013年,人民銀行靈活開展公開市場雙向操作,保持流動性水準合理適度,綜合運用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等有效熨平多種因素引起的短期流動性波動。全年累計開展正回購操作7650億元,開展逆回購操作約2.2萬億元,發行央行票據5362億元。
20.2013年,人民銀行共開展10期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規模共計4300億元,其中3個月期2600億元,6個月期1700億元;年末餘額為1100億元。
21.2013年末,常備借貸便利餘額1000億元,比6月末下降3160億元;當年累計發放常備借貸便利2365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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