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設立浙臺(寧波象山)漁業合作示范區的批復》(浙海漁外[2014]17號),5月26日寧波市象山縣設立浙臺漁業合作示范區。
浙臺(寧波象山)漁業合作示范區位于石浦經貿合作區石浦港兩岸沿港區塊,按漁業生產、商貿、旅遊等功能分區設置,由浙臺雙方共同建設形成水產養殖合作示范園、漁業綜合加工服務示范基地、水產品商貿示范區、水產品冷鏈合作示范園、魚文化體驗區的“一區多園”的產業功能區。
按照“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立足生態、持續發展”原則,雙方將完善浙臺(寧波象山)漁業合作示范區建設方案,制定示范區建設規劃。通過加強與臺灣漁會和漁業界的溝通與對接,將把浙臺(寧波象山)漁業合作示范區建設成兩岸漁業產業合作平臺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漁業產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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