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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打破養老金雙軌制 機關單位5000新人納社保

2013-12-11 11:08 來源:深圳商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深圳機關事業單位5000多名小唐這樣的“新人”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這5000多人中約2000人為聘任制公務員,約3000人為事業單位職員。

  深圳探索打破養老金雙軌制

  機關事業單位5000多名“新人”納入社保

  小唐是深圳第一批聘任制公務員之一,屬於告別了財政養老、納入社保的機關事業單位“新人”。她説:“上一輩更看重職業的穩定性,而我們追求職業選擇的多元性,希望真正找到一份自己熱愛的職業。我感覺聘任制‘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告別財政養老有利於人才流動起來,機制更為靈活,有利於激發人的活力。”記者昨天獲得的最新數據顯示,深圳機關事業單位5000多名小唐這樣的“新人”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這5000多人中約2000人為聘任制公務員,約3000人為事業單位職員。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深圳在全國率先“試水”聘任制公務員制度,探索打破“養老金雙軌制”,這一探索嘗試成為全國關注的熱點,近日《人民日報》等媒體評價稱“深圳公務員告別財政養老,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養老金並軌深圳破冰”。

  深圳在全國先試“聘任”公務員

  深圳是全國最早建立公務員制度的城市之一,積極為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完善探路先行。深圳在全國先行先試“聘任”公務員,並探索打破“養老金雙軌制”,將聘任制公務員納入社會養老保險。

  2010年1月1日起,新進入深圳市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施聘任制。聘任制公務員與傳統的委任制公務員在身份地位、崗位履職、政治待遇、發展機會、管理制度上沒有差別。兩者的差別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與企業職工一樣,聘任制公務員必須與單位簽訂聘任合同,單位對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合同管理。委任制公務員則不需要跟單位簽訂合同;二是聘任制公務員不執行委任制公務員“財政養老”的退休制度,而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障制度,實現與社會其他群體養老保障的銜接。

  2010年7月13日起,新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員,也統一進行社會養老保險改革,取消退休制度,其基本養老和社會養老直接接軌。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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