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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民間借貸管理條例最快下半年出臺

2013-03-25 10:45 來源:證券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允許或有條件放寬企業間資金拆借

  2013年是溫州金改的突破之年,溫州金改如何突破,外界較為關注。證券時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情況彙報”顯示,《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上報省級層面。

  出臺《條例》、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開展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等,是溫州推進民間金融規範化和陽光化的重要手段,其中以出臺《條例》最為引人關注。

  “目前《條例》(草案)的亮點,其一是前期傳出民間借貸年息上限為48%;第二,允許或有條件地放寬企業間資金拆借。”參與過《條例》商討的有關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稱。

  據了解,從現行制度方面來看,限制或禁止企業間資金拆借相關規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企業借貸問題的答覆》等。

  以“央行關於對企業借貸問題的答覆”為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禁止非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借貸屬於金融業務,因此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貸。

  上述人士稱,按照現有的法律,企業跟企業之間是不能放貸的。在溫州金改中,企業之間是否能拆借,要不要突破,這些都很敏感。

  溫州市金融辦稱,《條例》(草案)中確實有幾項亮點,也就是外界所謂的“金融改革實質性突破”,但《條例》尚在商討中,所以還不能向外界透露。

  目前,《條例》(草案)已送達浙江省人大,現在屬於備選立案。按照常規,地方性法律在正式立案前,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的委員需要考察項目背景、可行性,確定能否立法;進入立法程式後,需要向浙江省法院、檢察院等各種機構廣泛徵求意見;最後各方意見基本統一,再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表決。

  上述有關人士表示,由於此次條例中部分章程與現有法律存在矛盾,且涉及金融領域的重要突破,《條例》很可能在正式出臺前需徵求監管層方面的意見。

  溫州市金融辦稱,按照正常的情況,如果《條例》在送審過程中未遇到意外,最快出臺時間可能要到今年10月。(證券時報記者 李小平 實習記者 徐卓瑩)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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