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電信研究院相關負責人日前透露,在已經提出IDC(因特網數據中心)和ISP(因特網接入服務)牌照申請的60多家企業裏,華為、阿裏雲已率先通過評測,很快將會有更多的企業通過審查,正式拿到牌照。接著,工信部公佈了《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方案》,預計今年6月至10月將至少給6家民營企業發放牌照,准許其試點運營虛擬運營商業務。相關牌照的發放,意味對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正式“開閘”,更加充分的市場競爭將使廣大用戶獲得實惠。
近年來,儘管國家出臺了不少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但不少企業家仍然感覺存在“玻璃門”現象。此次改革直接指向了移動通訊這塊“大蛋糕”,為民營企業提供了一個寶貴的發展機會。為保護相對弱勢的虛擬運營商,《試點方案》專門對三大傳統通訊運營商的服務品質做出嚴格規定,要求其向轉售企業提供的業務接入品質不得低於自營業務的接入品質;三大運營商給予轉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水準,應低於其當地公眾市場上同類業務的最優惠零售價格水準。如何在改革大勢下襬正位置,以積極的心態贏取新的市場機遇,應該成為相關各方必須思考的問題。
對三大運營商來説,不應當把虛擬運營商的進入簡單地看成“狼來了”,事事“設障礙”、“卡脖子”。儘管虛擬運營商作為新的競爭主體,會分享傳統運營商的部分市場,但雙方也可以優勢互補、合作共贏。一方面,三大運營商向虛擬運營商出租網路資源能帶來額外的收益;另一方面,虛擬運營商能通過多樣化服務為傳統的運營商開發新的客戶群,提高網路使用效率。
民間資本也要注意到,成為虛擬運營商並非無本萬利。在《試點方案》裏,對民營企業的資質、規模等都做了一定要求,企業要想達標需要較大的前期投入,申請失敗則可能意味著前期投資“石沉大海”。即使申請成功,網路租賃也是一項不小的成本,還會面臨其他運營商的競爭,想要獲利還得依靠持續的創新和服務能力。
發放IDC、ISP牌照,啟動行動通訊轉售試點,只是電信業改革的關鍵一步。民資進入後,相關職能部門應繼續行使好監督職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同時履行服務職責,為企業在電信領域有序競合創造條件。(郭文鵑)
標簽:運營商行動通訊牌照虛擬卡脖子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