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汽車維修市場的亂象再次引起業內的關注,通過立法約束整車製造商壟斷汽車後市場零部件價格的呼聲,水漲船高。
針對4S店修車收費過高、消費不透明、消費者被強迫消費,以及綜合性修理廠配件來源沒保證、企業生存艱難等問題,3月5日,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聯合交通運輸部等機構,在天津舉行了“針對推進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制度建設”的媒體通氣會。
會上,包括主辦方在內,來自汽配、保險等機構的各方人士紛紛為打破汽車後市場壟斷搖旗吶喊並付諸行動。中馳汽配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后啟表示,“整車廠為獲得利潤,壟斷配件渠道,通過配件廠生産的原廠配件加價50%-100%、4S店再加價50%-100%進行銷售。”
在我國,汽車維修企業主要有汽車生産企業授權開展汽車銷售、維修服務的4S店體系和非授權的綜合類汽車維修企業兩大類,其中綜合類維修企業佔到行業的90%。4S店總數不多但由於維修服務品質較高,承修了全行業60%左右的業務量。
推廣維修資訊公開制度
“丟什麼也別丟鑰匙,在汽配城可以200元配的鑰匙,因為沒有解碼,在4S店要花2000多元。”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副主任魏同偉透露,汽車4S店對維修車輛“小病大治”、“只換件不維修”的亂象不止於此。
之前許多豪華車品牌規定只要發動機進水就要換總成,而且告知消費者沒有必要檢測,部分品牌的廠家要求消費者不管在哪維修,“消碼”必須在4S店進行,4S店沒有付出任何勞動就可以收取2000元。
亂象背後的根本原因是,汽車生産企業利用維修技術和原廠配件壟斷,肆意抬高維修配件價格。多年從事汽車後市場研究的蓋世汽車網CEO陳文凱表示,“整車廠除了常規保養以外的零部件其他基本上都是壟斷的。零部件公司會與整車廠簽訂協議,不允許把配件賣到另外的地方,只能是獨家供應,就是只能先賣給整車企業,再由整車企業貼牌後高價賣給4S店,從中賺取差價。”
技術和標準公開對於降低消費者費用非常重要。北京中保研汽車研究院總工程師曹學軍表示,“維修技術資訊不公開不僅導致維修價格上升,而且導致保險費上升,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資訊公開包括相關配件的公開、工時標準的公開、維修技術和維修標準的公開三個方面。以歐盟為例,歐盟汽車排放法規(EC715/2007)對汽車維修保養技術資訊定義為:車輛診斷、維護、定期檢查、維修,再編程或重新初始化所需的、由製造商提供給其授權經銷商和維修商的全部資訊,包括這些資訊的所有後續修訂和補充,以及車輛安裝配件或設備所需的全部資訊。
同時歐盟委員會依據歐盟競爭法制定實施了《汽車行業豁免法規》(EU461/2010)及實施指南,明確規定汽車製造商必須毫不延遲的公平的向授權維修商和獨立經營者(包括獨立維修商、維修設備製造商、維修技術資訊出版商、維修技術培訓機構等)公開汽車維修保養技術資訊。
立法阻礙是《汽車品牌管理辦法》
立法要面對很多難題,首先是《汽車品牌管理辦法》,它與《反壟斷法》之間存在明顯矛盾。《汽車品牌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對銷售未經品牌銷售授權或不具備經營條件的企業,不得提供汽車資源;第25條規定,汽車品牌經銷商應當在汽車品牌供應商授權範圍內從事汽車品牌銷售、售後服務、配件供應。
關於《汽車品牌管理辦法》和《反壟斷法》的矛盾,曹學軍認為,“辦法只是一個條例,而反壟斷法是一個法規。兩者從層次上來講是不一樣的。我覺得反壟斷調查就是促進修改《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一個更好的條件。既然進行了反壟斷調查,就可以提出司法建議。”
“《辦法》如何修訂是個利益之爭,需要調整各方在汽車銷售過程中的利益,然而即使修訂《辦法》也不能把所有問題都解決。”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首席專家黃永和表示。
目前歐盟委員會提出了技術資訊是否需要公開的判定原則:一是該資訊屬於技術資訊還是可以合法保留的其他類型資訊,如商業資訊;二是保留該技術資訊是否會對獨立經營者完成工作的能力造成顯著影響並且對市場競爭形成限制;三是該技術資訊是否被提供給授權維修網路內的成員,如果它被提供給授權網路內成員,也應該無歧視地提供給獨立經營者;四是該技術資訊是最終用來維修和保養汽車還是用於其他目的,如製造零配件或工具。
黃永和同時呼籲《反壟斷法》應該在汽車行業制定一個反壟斷相關的指南或者規則。“大家按照規則來公平競爭,因為反壟斷法太大了。比如汽車銷售領域主要的問題是縱向壟斷,汽車縱向壟斷包括什麼,可以進行規定。”
為了打破壟斷,保險協會計劃推出一個汽車價格“零整比”,就是汽車零配件的價格和整車價格的比,是用常用的主要配件的價格加在一起和整車的價格比值。曹學軍參與了前期準備,發現有一些品牌明顯很高,差異比較大,有的比值可能是0.5,有的比值就是1.5。
“零整比價格高就意味著維修成本高,給客戶增加保險費。在日本,汽車保險費高低之間可能差四倍。如果這款車交2000元的保險費,另一輛車交8000元保險費,那麼打算買後者的消費就會好好考慮一下了。”(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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