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優化城市功能佈局、優化發展公共交通等措施外,控制機動車保有量也將成為浙江省緩解交通擁堵的策略之一。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正在審議的《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授權設區市控制機動車保有量。
浙江省政府副秘書長謝濟建説,當前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已經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甚至一些縣城擁堵情況也很突出。城市交通擁堵不僅直接影響群眾生活品質和幸福指數,而且影響了發展環境和城市形象。
數據顯示:近年來,浙江省機動車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長。去年年底,浙江省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287.9萬輛,其中小汽車633.1萬輛。今年4月,杭州主城區的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100萬輛,並還在以每月超過1萬輛的速度增長。
作為今年浙江省政府承諾的十件為民辦實事之首,全省都在積極開展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累計查處機動車重點違法行為266.6萬起,行人和非機動車重點違法行為41.4萬起。
提交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進行“二審”的《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增加了對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方面的規定:設區的市政府可以根據城市發展規模和大氣環境品質狀況,採取相應措施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市、縣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品質狀況和機動車排氣污染程度,採取劃定限制或者禁止通行區域、限制停車等措施減少機動車出行量。
謝濟建表示,接下來全省將在優化城市功能佈局、優化發展公共交通、加強交通秩序管理的同時,完善立體交通網路,其中到2017年,要建成軌道交通運營線路180公里以上。實行城市重大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將交通影響評價作為項目規劃階段的強制要求。還將探索建立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與個人徵信系統掛鉤、實名制曝光等制度。(記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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