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中國保監會獲悉,為了進一步規範保險資金投資信託産品行為,防範資金運用風險,保監會起草了《關於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要求完善險資投資信託授權機制,並限定信託基礎資産為融資類資産和風險可控的非上市權益類資産兩類,對存在兩層或多層嵌套的信託計劃要報告。
《通知》規定,保險機構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應當配備獨立的信託投資專業責任人,完善可追溯的責任追究機制,並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信託投資專業責任人比照專業責任人,納入風險責任人體系進行監管,對其資質條件、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等要求,執行《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機構投資風險責任人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規定。
業內人士表示,保監會頒布的這個《通知》,監管重點是為了防範保險資金投資房地産、基礎設施等領域的風險,尤其是對於存在兩層或多層嵌套的信託,要嚴格監管,防範資金變相流入房地産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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