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銀行卡業務中“規模戰”、“費率戰”等的惡意競爭,中國人民銀行(央行)近日向各家商業銀行、中國銀聯和支付機構下發通知,從加強實名制審核以規範銀行卡發卡業務,銀行卡風險管理,嚴格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以及監督管理四方面入手,加強對銀行卡業務的監督管理。
在這份名為《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銀行卡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14]5號)(下稱《通知》)中,央行明確要求各家商業銀行不得盲目追求發卡規模,在收單業務方面,重申對於從事資金借貸、理財服務等投融資經營活動的特約商戶,收單機構不得為其開通信用卡受理功能。
對於此番出手規範銀行卡業務的目的,央行明確表示,“有部分發卡銀行、收單機構對銀行卡業務相關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存在放鬆發卡審核、違規代辦銀行卡、交易資訊不合規、受理終端管理混亂等問題”。
“通知上個月發下來的,內容上基本都是對目前(銀行)卡業務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調,裏面明令禁止不能開展的業務範圍沒有太大變化。不過在近期爆出信用卡預授權套現漏洞的背景下,也體現了監管部門對收單不規範的擔憂,以及強調授權支付安全等問題的意圖。” 一國有大行信用卡業務相關人士表示。
在備受關注的銀行卡收單方面,在央行去年7月下發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基礎上,《通知》要求,必須確保交易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落實本地化管理要求,規範銀行卡受理終端(網路支付介面)的使用,嚴控收單外包業務風險以及嚴控收單外包業務風險。
所謂銀行卡收單業務,是指銀行和非金融支付機構等收單機構通過受理終端為特約商戶提供的受理銀行卡並完成相關資金結算的服務。一國有大行的信用卡業務相關人士透露,銀行卡收單業務的利潤主要來源於結算手續費。根據行業不同,費率分別為0.5%~4%不等。手續費分成一般遵循7:2:1的比例,“7”歸發卡行所有;“2”歸收單方所有;“1”則為銀聯所有。
在上述通知中,央行再度要求收單機構,嚴格執行實體特約商戶收單業務本地化管理要求,不得在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省(區、市)開展實體特約商戶收單業務,應確保收單機構分支機構切實承擔本地商戶拓展與審核、日常維護、風險核查、商戶巡檢、檔案管理、外包業務等管理責任。
業內人士指出,第三方機構的收單業務,無論線上還是線下收單,主要還是得靠收單、做大規模、在銀行與商戶之間吃點差來賺錢。而這種為規模擴張層層代理的模式為預授權套現風險埋下了隱患。
據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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