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交通執法總隊獲悉,從今年5月13日開始,執法總隊開展了針對非法運營車輛的專項活動,48天的時間查獲非法運營“專車”897起。
據交通執法總隊通報,自5月13日打擊非法運營“獵隼”專項行動以來,各執法大隊對重點軌道交通車站、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非法營運易發地區,以及機場、火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共40個重點點位周邊開展集中整治和綜合治理。
截至目前,48天時間一共查獲非法運營“專車”897起。
本月初,市交通委曾約談滴滴,並表示有關專車平臺接入私家車和駕駛員未經許可擅自開展客運服務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租賃車不允許給承租人配備駕駛員,且承租人不得轉租車輛。目前,有關專車平臺通過從租賃公司租賃車輛並配備駕駛員從事客運服務也違反了《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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