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存在鴻溝,社會上存在不滿情緒,有必要把公平確定為改革原則之一,併為促進公平制定相關措施和時間表
□馮海寧
3月29日,參與養老金改革部分政策討論和制定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對於養老金並軌,現在的改革原則已經確定,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收入主體將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職業年金將保證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不會降低,也就是説改革後不會降低相應人群的退休金(3月30日《北京青年報》)。
儘管專家透露“改革原則已經確定”,但並沒有完整描述改革原則是什麼,從媒體報道來看,似乎確定了三個原則:一是公務員退休收入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二是改革後公務員不會降低退休金;三是通過推進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來解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相差懸殊這個問題。這三個原則或許就是今後養老金並軌改革原則。
顯然,無論是社會公眾還是公務員群體,主要關心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改革後能否實現制度並軌;另一個問題是改革後公務員和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待遇差距有多大。既然改革後公務員收入主體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而企業職工養老金也是由基本養老金和企業年金兩部分構成,無疑,兩種養老金制度並軌完全可以照進現實。
但是,改革之後,公務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待遇能否公平,是個大大的問號。公眾之所以不滿意養老金雙軌制,主要原因還是待遇不公。如果改革不能有效解決公平問題,改革的價值就打了折扣。專家透露改革後公務員不會降低退休金,這顯然給公務員群體吃了一粒定心丸,有利於減少改革阻力。但是,改革也要兼顧公平。
數據顯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可拿到在職工資的80%至90%,而企業職工退休後只能領到在職工資的40%至60%。養老金待遇不公的裂痕很明顯,改革必須要消除這一裂痕,實現相對公平。只有這次改革不給公務員提高退休金,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待遇才有希望縮短與公務員的差距。如果改革以提高養老金待遇來換取公務員支援,恐怕差距不會縮小,只會越來越大。
這是因為,公務員養老收入將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由於財政支付的部分與公務員繳納的部分都可以保障,所以,公務員養老待遇不會受什麼影響。但是,企業職工養老待遇要想向公務員看齊卻很難,原因是,改革指望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來縮小差距,而大多數企業沒有積極性,也沒有經濟負擔能力。這樣,指望企業年金來縮小差距似乎不大現實。
雖然我國早在2004年就實行《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但人社部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二季度,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一共有5.9萬個,這個數字僅佔全國實有企業總數的0.4%。可見,推行企業年金難以承擔縮小養老不公的重任。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需要為企業減負,並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另一方面不能讓公務員養老待遇繼續提高,需要等一等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趕上來。
鋻於養老金並軌的主要阻力在公務員群體,所以,公務員不會降低退休金,這一改革原則可以理解和接受。但也要看到,公務員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存在鴻溝,社會上存在不滿情緒,筆者認為有必要把公平確定為改革原則之一,併為促進公平制定相關措施和時間表。
在一些改革中,為了讓改革順利過關,有時會以提高被改革者的福利待遇來換取支援,希望在養老金並軌改革中,不能過於向既得利益群體妥協,也需要考慮社會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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