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在全國范圍內的推廣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設立上海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一年多來,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原則上,除涉及法律修訂、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事項外,能在其他地區推廣的要盡快推廣,能在全國推廣的要推廣到全國。
《通知》明確,有關部門結合自身深化改革的各項工作,已在全國范圍復制推廣了一批經驗和做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28項。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將推廣相關體制機制改革措施列為本地區重點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時限完成相關改革試點經驗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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