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醞釀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
記者21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上海正醞釀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相關辦法即將出爐。即,農業生産者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承包關係和農業用途的條件下,可將農村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這位知情人士稱,抵押人的角色可以是農戶、農民合作社,也可以是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試點最大的突破之處是,上述抵押人不管是通過家庭承包方式獲得的土地經營權,還是通過流轉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都可以進行抵押貸款。
“過去因為擔心農民會失去土地,土地會過度集中,導致《物權法》以此為理由,禁止了農民以家庭承包方式獲得的土地經營權進行抵押的相關條款。如今這一政策紅線放開,意義非常重大。”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城鄉基層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丁文對上證報記者表示。他認為,這是深化農村土地改革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也將彌補過去土地流轉市場只有轉讓、轉包而沒有抵押的缺陷,從某種意義説,農村土地真的可以“入市”了。
事實上,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在其他省市早已啟動。其中,成都早在2010年就在全國率先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登記暫行辦法》,作為統籌城鄉改革試點的重要內容。試點至今,該政策優勢漸顯,不過隨著試點推進,一些問題也慢慢浮出,比如抵押物不足,融資較為困難,隨著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參與,其面臨的與現行法律法規抵觸的問題也日益突出。
平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鐘偉指出,2015年有望迎來土地改革實質性推進第一步。其中,城市工業用地的集約化利用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入市試點是兩大突破口。而經營權可流轉最重要的前提是完成確權頒證的過程。記者 致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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