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首批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總部領導降薪後,央企基層職工的荷包是否會變癟?記者做了相關調查。
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兩倍
“之前我倒是聽説過分級降薪的傳言,但目前我的薪酬還沒什麼變化。”建行客戶經理劉女士所説的降息傳言是被稱為“5321”的降薪方案——高管降薪50%,部門主管降30%,處長降20%,普通員工降10%。
據劉女士透露,目前她的薪酬結構主要有三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前兩塊工資是按級別發放,相對固定,所以要減薪的話應該是對這兩塊工資進行調整。我聽總行的同事説,他們的薪酬還和原來一樣,如果要改革的話也是拉近高管和員工的薪酬差距。”
對於降薪傳言,建行董事長王洪章曾強調,改革未涉及普通員工薪酬改革。
有央企內部人士表示,改革後的央企高管的薪酬結構由基本年薪加績效改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任期激勵收入。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72家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兩倍確定。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兩倍。任期激勵收入不超過年薪總水準的30%,總的收入不超過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7~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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