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其他幾家投標單位人員多次陪標,從中收取好處費220萬元,中國建築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總經理違法陪標案于近日開庭審理。《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時了解到,該案僅是招標亂象的冰山一角,“陪標”現象已成行業潛規則,甚至出現了“職業陪標人”。業內人士呼籲,根治頑疾需加強監管,保證招投標工作的“陽光運作”。
“職業陪標”利益鏈出現
2011年3月,安徽省亳州市招投標服務中心發佈該市一安置還原小區某標段投標公告,投標期間,參與投標的中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某某與包括中建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總經理姜某某在內的其他參與投標單位人員事先串通,向其支付好處費形成“陪標團隊”,助力中博建設集團公司最終中標,姜某某因此獲利180萬元。2012年初,姜某某代表中建一局參與亳州市另一標段工程投標時“故技重施”,得到40萬元的陪標好處費。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陪標”是招投標慣用手法之一,按規定招投標至少要有3家企業參與投標,為讓某一家企業“順利”拿下項目,有公司就會參與競標以符合規定,參與投標企業會達成“合作”,事後再收取一定的好處費。檢察機關認為,應以受賄罪追究姜某某刑事責任。
上述案件並非個案,近年來陪標亂象在多地屢屢發生。最知名的要數浙江玉環串標連環案。一處不起眼的公園門面房出租招標,背後竟牽出28起、涉案金額10.86億元的串標、圍標連環案,並牽出靠行業潛規則為生的“職業陪標人”。有“職業陪標”企業,兩年來賺取200多萬元陪標費。
所謂“職業陪標人”即一些企業或個人並不從事實體業務,而是專門以“只陪標不中標”的方式參與招投標活動。不論是否參與競標,只要報名就能獲取退標費,具體價格視工程大小每家3000元至50000元不等。
記者調查發現,“職業陪標”的需求廣泛存在。在某網站論壇上就有一則消息:“尋求陪標,要求:裝飾二級資質,最近三年有過300萬左右的業績即可,只需提供資質和相關手續,所有技術標和商務標由我方製作,如成功我方支付介紹費。”
有業內人士稱,“職業陪標”已形成招投標領域的“灰色利益鏈”。一些企業“友情陪標”結成利益聯盟,常通過商業壁壘排斥、打擊其他投標者。
某國企安徽地區總經理王東(化名)告訴記者,如今招標中的“歪門邪道”太多,“前段時間遭遇一次串標,近2000萬元成本的項目,最後以5000余萬元中標,黑洞多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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