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
記者 劉麗靚
新一輪國企改革已拉開帷幕,正向縱深推進。從目前的改革內容看,混合所有制、分類監管、組建投資運營公司等舉措備受矚目,但由於頂層設計方案尚未出爐,一些改革因缺乏政策依據而遇到困難,如何破解改革難題、加快國企發展成為當前的重要課題。國資專家、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新一輪國企改革最大特點是“啃硬骨頭”,觸及根本的利益關係,方向是市場化,核心是政企分開,關鍵是産權改革,途徑是混合所有制,目標是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增強國企效益。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未來將迎來三大浪潮,一是民營經濟活力充分釋放的浪潮,二是企業結構重組的浪潮,三是隨著産業結構大調整,新興産業發展帶來的科技創新的潮流。三大浪潮可能成為重塑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動力。
改革總體方案有望今年出臺
中國證券報: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遲遲未能出臺的原因是什麼?目前還有哪些亟需解決的問題?
李錦: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方案最早是在2012年12月由時任國資委主任王勇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提出的。2013年上半年拿出了一份初稿,至今已修改十多次。從國資委內部來説,最敏感的幾個問題如分類、體制框架、混合所有制、職工持股、退出領域等問題正進入實質性階段。頂層設計方案一直未能出臺的重要原因可能是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等相關部委之間的平衡與協調。
從企業來看,政府利益通常由三大塊構成:一是國家的稅收利益,二是政府的部門利益,三是央企負責人自身的利益。國企改革實質上就是資源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調整,改革難就難在這裡。國企改革方案遲遲未能出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於權利分散,“五龍治水”的局面仍存在,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使得改革方案長期處於交換意見和摩擦階段。從目前的進展來看,國企改革總體方案今年出臺是有希望的。國企改革必須從分類開始,這是基礎,應儘快出臺分類改革的實施意見,才能有效地推動整個國企改革的進程。
改革將迎第四個衝擊波
中國證券報:有消息稱,央企改革第二批試點有望近期公佈。現在是否具備推出第二批試點的條件?
李錦:目前推出央企改革第二批試點條件並不具備。第一批試點企業的改革方案剛通過審議,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積極推進,從整個部署來看,不像有第二批改革試點要推出的跡象。
今年國企改革推進的力度非常大,基本上形成四個衝擊波:第一個衝擊波是今年全國兩會前中石化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出;第二個衝擊波是今年7月啟動的央企四項改革試點;第三個衝擊波是9月推出的央企高管薪酬改革;隨著四中全會的召開,10月之後國企改革有望迎來第四個衝擊波,國企改革的一些問題有望進一步明確。
增量改革是“混改”主流
中國證券報:混合所有制主要有哪幾種形式?目前進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哪種形式居多?
李錦:混合所有制總體來説有四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存量重組式産權改革,國企讓出一塊讓民企進入;第二種是增量新組式改革,由於觸動原有的利益較少,改革阻力也比較小;第三種是項目合作式,因為不牽涉産權,是在經營層次上的合作,過去社會資本對國企的項目承包就屬於此類;第四種是內部股份改革式,如高管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對於存量的改革,産權如何退讓、讓出哪一塊的難度和認識分歧較大,容易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目前處於暫緩狀態。增量以項目為主的改革是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流,在不觸動原有利益的前提下,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
中國證券報: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何特色?
李錦:中石化啟動油品銷售業務板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謂不在試點名單中的試點。雖然第一批四項改革試點央企名單中沒有中石化,但從目前第一批試點做法和效果來看,應該鼓勵多種形態的改革。中石化的改革有5個特點,一是拿出30%的資産帶動70%的發展,強化而不是弱化國有資産;二是增量改革而不是存量改革;三是“混改”項目的目標是成為上市公司,這有利於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四是建立多元化的董事會;五是引入職業經理人,實行契約化管理。這5個方面的改革觸及了很深刻的東西,如果搞成功了,借鑒意義便大了。當然,中石化的改革還有很多坎要過,是不是實現優勢融合還要觀察。
國資監管模式不能倒退
中國證券報:未來國資監管模式將迎來怎樣的變革?未來國資投資運營公司將如何組建?
李錦:框架性的改革是一個很敏感的問題,牽涉體制問題。未來國資監管模式應該兩層和三層架構相結合,市場競爭類的78家央企將多數採用三層架構,而公益類和部分保障類企業應採用兩層架構,由國資委直屬。多數企業以行業為主分別組建國資投資運營公司,未來央企會形成30-50個投資運營公司,使國資委和企業分開。這種中間層將有三種形態,一是以行業為主的運營公司,二是投資經營公司,三是金融投資公司。對於熱議的成立“自然資源國資委”以及“金融國資委”,應當持反對態度。成立這些機構可以説是開市場化的倒車,改革走到現在這一步很不容易,不能倒退回“九龍治水”的局面。國資監管模式要改,要完善,但在本質問題上不能倒退。未來幾年,在分類改革完成的基礎上,企業必然會迎來一個大分化、大調整、大改組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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