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都知道房屋公積金可以貸款買房,但很少有人知道存在公積金卡中的錢,可以用來租房。昨日,記者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只要符合三種情況,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積金”。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只要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租房行為,職工和配偶可以提取公積金:一是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且已支付房租;二是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也沒有住房貸款記錄,在本市租賃住房用於自住且已支付房租;三是經國土房管部門認定具備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房補貼資格,在本市租賃住房用於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市民在租房提取公積金時,除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證、公積金龍卡外,還需攜帶的資料有:《天津市個人出租房屋專用發票》或《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簽署的同意查詢徵信資訊的《授權書》一份;市國土房管部門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房屋房地産權證、購房合同或承租轉租的公有住房租賃協議複印件一份;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簽署的《自有住房資訊查詢授權書》一份。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天津市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一個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於1980元(含1980元)的,按實際房租核定提取金額;每月房租高於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額。
另外,經國土房管部門認定具備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房補貼資格”的職工,還應提供《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如需提取配偶公積金,同時攜帶配偶身份證、公積金龍卡、夫妻關係證明。記者 胡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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