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冉瑞成報道:重慶市日前出臺《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通知的實施意見》,建立收費清單制度。同時公布了第一批免收企業產品質量監督定期檢驗費等31項減負清單,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
該《意見》提出,從今年起,建立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每年定期清理並公布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對現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將所有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及其具體實施情況納入政務公開范疇,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實時對外公開,形成常態化的公示機制,接受社會監督。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內的涉企收費,逐步減少項目數量;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同時,清理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對經確認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與行政審批事項一並對外公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中涉及評審、評估、鑒證、咨詢等各類有償中介服務要引入競爭機制,破除壟斷行為。
開展行業協會清理規范活動,推進行業協會、中介組織與行政機關在人員、財務、資產、職能、機構等方面盡快實現徹底脫鉤。禁止行業協會及中介組織利用(借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強制企業接受服務並收費,違反規定強制企業參加培訓、評比、認證、考試並收費,以及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捐贈、讚助等形式向企業變相收費等行為。
《意見》強調,要圍繞“給市場松綁、為企業減負、向基層放權”三條主線,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千方百計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凡屬地方政府事權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能夠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夠減免的盡量減免。每年及時制定和公布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並形成常態化的公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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