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實施近半年時間,電商行業在落實“七日內無理由退貨”有關規定上仍普遍存在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注不明顯、退貨標準過於嚴苛、各種理由不履行無理由退貨義務等問題。為了進一步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記者日前從濱海新區工商局獲悉,新區工商局根據近期受理的消費者申訴、投訴及舉報分析,針對遠端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走訪、約談了新區12家B2C電商平臺企業。
據悉,針對電商平臺網站中標注“不適用無理由退貨規定”、因消費者拆開外包裝查驗商品而“拒絕無理由退貨”等問題,新區工商局進行了行政告誡。同時,要求相關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規範經營行為,履行法律義務,落實遠端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法律規定,自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新區工商局已與58同城、易特商城、天津美食網、優眾網等相關電商企業建立聯絡員制度,定期通報消費者保護工作資訊,及時開展回訪,加強監督指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 王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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