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軒甫 通訊員張映忠)致富心切,與他人聯手開辦商場,專售假冒的國際名牌物品。從開業到被舉報查封,儘管只有不到7個月時間,“假名牌”的銷售金額達到41萬餘元。經海南省三亞市檢察院起訴,法院近日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判處翁良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對其同夥高章穩、陳澤偉、詹儲華和羊錫州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緩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二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翁良富等人5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罰金。
隨著三亞旅遊産業的發展,長年在三亞打工的翁良富發現了商機。2012年6月初的一天,翁良富邀高章穩共商開辦商場專賣國際名牌一事,並承諾安排高章穩任商場經理,給其5%的股份。接著,翁良富又與廣東人陳澤偉、羊錫州及福建人詹儲華商議,讓3人參與經營,並承諾給每人9%的股份。
高章穩等4人見有利可圖,答應與翁良富聯手,並與翁良富一起到廣州等地購進假冒的國際名牌物品。招來兩名服務員後,幾人創辦的遠航商場于2012年7月開張。
為使商品儘快銷售出去,翁良富等人多次來到三亞知名景區及一些星級酒店,派發遠航商場宣傳名片,並以支付回扣的方式讓的士車司機和導遊帶顧客到商場購物。做賊心虛的翁良富還與高章穩合謀,讓高章穩以趙文龍的化名,在銷售單據上簽名,以此來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
商場開業後著實吸引來不少圖便宜愛面子的遊客。然而,好景不長,2013年2月1日,三亞市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對遠航商場突擊檢查,當場將高章穩及收銀員林某等人抓獲。辦案人員從遠航商場櫃檯中繳扣了標注為LV、GUCCI、愛馬仕等品牌皮帶、箱包等共206件,標注為勞力士、伯爵、天梭等品牌手錶170塊及POS機一台、記賬日記簿14本。隨後,翁良富等人相繼落網。
經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驗,遠航商場經營的商品品牌均為國際在華註冊的知名品牌。根據權威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被查扣的所謂名牌商品均是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或許可、擅自使用了權利人註冊商標且做工粗糙的假冒偽劣商品。後經三亞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侵權商品價值人民幣225.57萬元;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遠航商場2012年7月19日至2013年2月1日間各類假冒品牌商品的銷售金額合計4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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