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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個中央部門違規出國花4453萬

2013-06-28 09:16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目前,部門預算中,對基本支出會議費預算,只是明確總金額,沒有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支出預算,同樣沒有明確部分會議的金額,導致執行中,預算約束力不夠,支出水準難以有效控制。——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

  關鍵詞:出國費

  45個部門出國費實際支出12億元

  【報告摘要】

  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因公出國(境)團組4609個,實際支出12.13億元。其中,13個部門無預算、超預算或超標準、超範圍列支出國費3902.93萬元。20個部門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或向下屬單位等攤派出國費用550.13萬元。

  【典型案例】

  ●國土資源部

  5年攤派出國費107萬

  2008年至2012年,5年來,國土資源部及其所屬單位一直攤派出國費用,金額達106.79萬元。

  ●國資委

  無預算列支經費312萬

  此前,國資委已兩度被查出出國費違規:2009年9月,組織赴美國政府採購培訓團過程中,由所屬幹部教育培訓中心負擔了機關服務管理局4名工作人員的出國費用20.45萬元;2010年11月,未按因公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考察團組,超出規定人數47人,還為9名其他單位參團人員支付旅費、房費等共計16.73萬元。

  今年再次查出,無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312.4萬元;7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

  ●社保基金會

  連續兩年超預算出國

  去年審計查出,社保基金會超預算支出出國費124.91萬元,佔當年出國費預算的26%。今年再次查出,其出國費用實際支出超預算13.49萬元,而且分別在培訓費和差旅費中列支。

  ●自然科學基金會

  超標準列支出國費用

  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學基金會出國費用實際發生了639.95萬元,超出預算33.95萬元。2012年,其23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8.64萬元;5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

  【問診】

  費用報銷未嚴格審核把關

  新京報:歷年審計查出的“問題”出國費用中,無預算、超預算或超標準、超範圍列支出國費最為普遍,這是不是表明出國經費預算管理不健全?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財政部、外交部2001年出臺了《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對因公出國的支出標準和範圍做了明確規定。但該規定是10年前制定的,十多年來,住宿費、餐費開支標準沒有變化,而物價、匯率在不斷變化,一些標準和當前實際情況存在一定差距。

  葉青(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據了解,現在大部分部門還沒建立出國任務與經費審批聯動的具體制度,這就導致財務部門和外事部門有些脫節,費用報銷、團組審批把關不夠嚴格,這應該也是“無預算、超預算或超標準、超範圍列支”的主要原因。由此引發的問題就是轉嫁、攤派出國費用。

  新京報:擅自延長出國天數、增加出訪國家,這也是歷年審計查出的老問題。是否表明,對於境外活動缺乏監管?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目前,關於團組出訪天數、人數方面的規定,比較單一。但是實際工作中,部分團組因為工作需要和涉外活動的要求,執行多雙邊談判或參加國際會議,出訪天數和人數按照與外方對等原則,或遵守國際會議的具體安排,導致團組天數或人數超過規定的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一些部門對團組出境後的活動,監管能力還需要加強;一些團組在境外活動還存在一定隨意性,沒有完全按照出訪計劃安排行程。

  關鍵詞:會議費

  36個部門會議費超標花3955萬

  【報告摘要】

  審計發現,31個部門計劃外召開三類及以上會議1129個;36個部門的504個會議,超定額標準列支會議費3954.61萬元;38個部門的459個會議,沒有在定點飯店召開;30個部門的340個會議,轉嫁、攤派會議費4036.5萬元。

  【典型案例】

  ●人社部

  兩年會議費超標298萬

  2011年,人社部31個三類會議每人每天支出平均為554元,最高的每人每天超過1000元,超標準支出金額共133.24萬元。

  2012年,人社部又有19個會議存在超標準支付會議費、或由地方負擔會議費的問題,涉及金額達165.22萬元。

  ●國土資源部

  3年攤派會議費463萬

  2010年至2011年,國土資源部部本級向所屬法律中心等6個單位,攤派會議費319.91萬元。

  2012年,國土資源部再次攤派會議費,將部本級6個會議的132.79萬元支出,轉嫁給了下屬單位;還有一個會議的10.43萬元支出,轉嫁給了其他單位。

  ●科技部

  會議費“換”購物卡

  2008年至2011年,科技部所屬中國民營科技實業家協會、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等單位,通過用“日用品”、“會議費”發票報銷等形式,套得資金91.07萬元,均用於購買購物卡。

  關鍵詞:國企審計

  1784項經濟決策違規致損失46億

  【報告摘要】

  審計發現1784項重大經濟決策不合規,形成損失及潛在損失45.57億元。從審計調查53戶中央骨幹企業看,45個項目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就先行建設,截至2011年底完成投資583.37億元。

  【問診】

  部分央企未建法人治理結構

  新京報:1784項重大經濟決策不合規,造成損失45.57億元,這些違規的重大決策是怎樣出臺的?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這次審計發現,一些企業的下屬單位未經批准,或者違反相關規定,擅自開展業務;還有的下屬單位因把關不嚴,導致資金收回存在風險。

  部分中央企業還沒有完全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結構,這會影響企業管控的效率和有效性。根本解決還是要加快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戰略重組,讓更多企業的集團公司按照法人註冊,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

  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356.34

  億元

  此次審計涉及的部門預算16%未執行

  1.15億元

  10個部門本級和21個所屬單位套取或挪用1.15億元用於發放津貼、修建辦公樓等。

  7.12億元

  20個部門本級和11個所屬單位無預算、超預算採購7.12億元。

  6.98億元

  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共舉辦會議8698個,實際支出6.98億元,有31個部門計劃外召開三類及以上會議1129個。

  12.13億元

  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因公出國(境)團組4609個,實際支出12.13億元,其中884個團組未列入年初計劃。

  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審計調查的53戶骨幹央企2012年底資産總額達25.47萬億元,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年均增長超過15%。

  25.47

  萬億元

  45.57

  億元

  審計調查的53戶國有企業1784項重大經濟決策不合規,形成損失及潛在損失45.57億元。

  46.65

  億元

  重點抽查的10戶企業2011年收入不實46.65億元,利潤不實36.37億元。

  A08-A09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姝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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