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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省份出臺戶籍改革方案 部分地區放寬落戶條件

2016年04月29日 09:2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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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4月29日電 (記者 李金磊)隨著上海近日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目前中國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達29個。梳理各地方案可見,各地普遍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不少地區降低了落戶門檻,放寬了落戶條件。

  29省份出臺戶改方案

  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司長徐林4月19日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國務院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後,目前全國有28個省市自治區出臺了戶籍制度改革的具體方案,還有幾個地方還沒有出,所以今年首要任務是使所有的地方都能夠出臺具體落實國務院戶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

  隨後在4月25日,上海對外公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至此,目前中國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增加到29個。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已經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區市包括河北、河南、山東、山西、陜西、江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黑龍江、吉林、遼寧、重慶、雲南、甘肅、青海、福建、江蘇、安徽、貴州、四川、新疆、寧夏、浙江、海南、內蒙古、天津、上海。

  取消農業、非農戶口區分

  國務院2014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上述地區大都在本地的戶籍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一些地方還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時間表。

  譬如,上海提出,取消本市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安徽提出,戶口登記不再標注戶口性質,不再出具關於戶口性質的證明;貴州提出,從2015年6月1日起,在“戶別”欄不再登記農業或非農業,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

  部分地區放寬落戶條件

  對於戶籍制度改革,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是,能否比較容易地圓“城市夢”?梳理可見,與國家版的意見相比,不少地區的方案降低了落戶門檻,落戶條件更為寬鬆。

  按照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地區的範圍更大。如,四川提出“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山西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中小城市落戶限制”,貴州也提出“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等。

  對於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規定“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而河南縮短為“不得超過2年”,安徽縮短到“不得超過3年”。

  在2015年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的基礎上,內蒙古近期專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放寬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市區的落戶條件。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市區取消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落戶條件,擴大合法穩定就業認定範圍,進一步放寬戶口準入條件。

  積分落戶成特大城市“標配”

  在特大城市落戶方面,“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成為其“標配”。上海提出,深化完善積分落戶政策。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四川提出,改進成都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居住證積分入戶制度;湖北提出,科學控制武漢市人口規模,合理設置落戶積分分值,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陜西則提出,西安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文化程度、專業職稱(職業技能)、個人誠信記錄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落戶積分分值,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不同城市的積分落戶做法也不一樣,各地一般會根據自身城市承載力的情況,來制定或寬或緊的落戶條件。”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司長徐林19日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

  “總的感覺是大多數城市設定的條件和門檻過於嚴格或過高,使得很多想進城的農民工無法落戶。希望未來通過工作,使得一些城市降低門檻,放寬條件,讓有意願落戶的人能夠真正落戶。”徐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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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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