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審結了11起家樂福門店出售過期食品被消費者索賠案,結果家樂福全部敗訴,共需賠償12120元。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髮現,家樂福被訴的過期食品涉及煙熏肉腸、小蛋糕、魚板燒、奶片、橙橘果醬、餅乾、牛乳糖、橄欖油、碗麵等9種。其中過期最長的為小蛋糕,竟然長達3個月。
訴訟中,家樂福門店表示,消費者即使買到的是過期食品,但未食用,未造成損害,因此不同意賠償。
記者還注意到,僅一年的時間裏,瀋陽家樂福也因食品過期問題,91次成被告,敗訴達90次,其中一款罐頭過期達4個月零6天。
北京家樂福
案情統計蛋糕過期長達3個月
上個月,朝陽法院審結的11起案件,涉及北京家樂福4家店,即雙井店(2起)、創益佳店(2起)、慈雲寺店(1起)和四元橋店(6起)。
11起案件的涉案産品,除橄欖油外,其他均為肉腸、蛋糕、奶片等“開袋即食”的食品。
食品過期的時間,從1天到3個月不等。其中,創益佳店出售的宜百味小蛋糕過期時間最長,達3個月。過期時間較長的還有創益佳店出售的紅棗奶片(1個月20天),四元橋店出售的禾然有機特級橄欖油(過期50天)。
超市態度沒吃下去不同意賠償
記者注意到,11起案件雖然涉及不同門店,但各門店在庭審中的答辯意見非常一致。
家樂福一方均認為,消費者即使買到的是過期食品,但未食用,未造成損害,因此不同意賠償。
創益佳店、慈雲寺店、四元橋店還認為,消費者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涉案食品與購物小票的對應性,不能證明涉案食品就是自己賣出去的。
但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涉案門店未能舉證證實上述觀點,因此這些答辯意見均未被法院採納。
法院判決支援消費者訴訟請求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禁止生産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食品的保質期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問題,食用超過保質期的商品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商家在經營食品時應該特別注意商品的保質期,及時將過保質期的食品下架,避免消費者無意或者有意中購買。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涉案産品的購物小票、産品實物等證據,法院認為消費者陳述的事實成立,支援了全部消費者的訴訟請求。
北京11起審結案件一覽
宣判時間 涉及門店 涉及食品 食品單價 購買數量及總價 過期時間 判決結果
11月5日 雙井店 德式煙熏肉腸 20.93元 1袋,共20.93元 7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5日 創益佳店 宜百味小蛋糕 11.9元 1袋,共11.9元 3個月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5日 雙井店 炎亭魚板燒 8元 1袋,共8元 1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21日 創益佳店 紅棗味奶片 4.1元 2袋,8.2元 1個月零20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21日 慈雲寺店 法國之光橙橘果醬 48元 1瓶,共48元 6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21日 四元橋店 谷優瑪麗餅乾 7.8元 1包,共7.8元 7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21日 四元橋店 不二家牛乳糖 12.9元 1袋,共12.9元 3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21日 四元橋店 禾然有機特級橄欖油 212元 1桶,共212元 50天 退還貨款,賠償2120元
11月21日 四元橋店 農心辣白菜碗麵 6.8元 1袋,6.8元 2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21日 四元橋店 不二家牛乳糖 12.9元 1袋,共12.9元 3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11月21日 四元橋店 不二家牛乳糖 12.9元 1袋,共12.9元 3天 退還貨款,賠償1000元
瀋陽家樂福
梳理盤點一年輸掉90場官司
北京家樂福如此,外地的家樂福情況如何?記者從瀋陽當地法院了解到,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當地審結家樂福因出售過期食品而被消費者起訴的案件91起,其中超市敗訴90次。
另外1起案件,消費者王某無法證明所購的蒙牛乳酸菌飲料為買一贈一的産品,要求超市退還貨款並賠償1000元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根據統計,涉案食品的過期時間最短1天,最長4個月零6天。其中,過期時間超過10天的佔近四成。
過期時間最長的是消費者徐某買的味品堂椰果罐頭。徐某訴稱,2015年9月29日她在瀋陽家樂福青年店買了罐頭,罐頭是2013年5月23日生産的,保質期24個月,也就是説,她購買時已過期4個月零6天。
涉案的食品中,零食有44種,肉製品有18種,糧油副食類11種,茶、酒14種,營養品4種。蒙牛雪糕、雨潤培根和金鑼香腸等品牌赫然在列。
超市態度多以沒賣過為由拒賠
家樂福官網顯示,瀋陽市區有家樂福門店11家,除了金牛店、富民橋店外,其他均涉案,其中有兩家被告15次之多。
經過梳理,記者發現,在法庭上,瀋陽家樂福各門店都不承認存在自身責任,不同意賠償。
其中83場官司,家樂福門店以消費者不能證實涉案商品是從自己超市售出、超市沒賣過為由拒賠。
其中18場官司,家樂福方面稱已經盡到了審查義務;其中13場官司,家樂福方面稱食品沒過期;其中12場官司,家樂福方面稱食品沒給消費者造成實際損害。
記者還注意到,在其中的27場官司中,瀋陽家樂福指責消費者是“惡意訴訟”。
業內分析很少有員工挨個查食品過期
記者注意到,從媒體公開報道來看,除了北京、瀋陽,上海、武漢、昆明等多地的家樂福門店也被曝出過銷售過期食品問題。為何此類問題會層出不窮?
李華(化名)曾是北京家樂福某門店的食品區域負責人。他表示,家樂福超市確實有生産日期檢查制度,由家樂福員工和各食品廠家促銷員進行。不同食品保質期不同,檢查頻次也不同。
李華説,按照規定,每種食品都會根據生産日期由遠至近,由外向裏排列,即生産日期越遠的放在貨架越靠外的位置,生産日期越近的放在貨架越靠裏的位置。這樣做的目的是儘快將臨近過期的食品售出,也是為了方便查看。
他同時表示,檢查的效果更多地取決於員工個人的認真程度。在實際工作中,由於貨架上擺放的貨物太多,很少有人能做到一個一個地檢查。
可用數據庫管理生産日期
有些超市在法庭答辯中,會以條碼為全國通用、內無生産日期為由,為自己開脫責任。
專門為國內各大超市提供數據庫軟體服務支援的工程師張林(化名)解釋稱,食品廠家生産出某種食品的同時,會在食品包裝上打上相應的條碼,超市購進後將條碼掃描到電腦中,錄入相關資訊。但各食品廠家的條碼不包括生産日期這一資訊,因為每一食品的條碼都是唯一的,不可能每天變化。
超市如果要對食品生産日期進行管理,就需要通過手工方式,將每個食品的生産日期一一輸入到電腦中,這樣就會耗費很多人力。
張林稱,可以利用數據庫軟體管理商品生産日期。比如電腦對食品設定一個期限,到了期限就自動提醒,員工在盤點時就會更有針對性。
專家説法懲罰性賠償有6作用
在前述案件中,很多消費者拿著幾元或幾十元的商品去起訴,獲賠1000元。
2015年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該規定比2009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了1000元的“保底”賠償。換言之,生産者或銷售者一旦觸犯食品安全法,其面臨的賠償金額至少為1000元。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懲罰性賠償有6大作用,有效制裁失信者、慷慨獎勵維權者、充分補償受害者、有效警示全行業、教育全社會、充分慰藉公眾心理。
懲罰、警戒問題企業可以讓其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並加以改正。如果一個企業,總是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無疑將會失去人心,最終失去市場,食品生産者、經營者更應該誠信經營。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