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頭垢面”、無人認領、佔用停車位……長期以來,賴著不走的“僵屍車”給市民帶來諸多不便的同時,也給城市管理製造了不小的“麻煩”。
《工人日報》記者近日在北京多所高校、醫院、住宅小區附近走訪,都發現了“僵屍車”的身影,有的隨意停放在路邊,還有的長期佔用停車位。有媒體曾報道,北京天通苑附近的一個停車場73個停車位中有50多輛“僵屍車”。
針對“僵屍車”問題,近期,北京市佔道經營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並印發《2017年集中整治長期停放廢舊機動車工作方案》,以城六區為重點,全面排查和清理侵佔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區域、居民社區、城鄉接合部長期停放廢舊機動車。
此前,從2月底開始,朝陽區城管部門聯合屬地綜治、社區開展了對“僵屍車”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前期摸排,他們在五環內共發現了500余量“僵屍車”,截至目前,已經進行了全部清理。截至5月底,海澱區共摸排出佔用公共資源的廢舊車輛632輛,其中機動車394輛,非機動三輪車238輛。
然而,記者翻閱資料發現,不僅是北京,全國多地都曾多次開展對“僵屍車”專項整治行動,但“僵屍車”卻屢清不絕。
來源複雜被認為是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之一。據悉,“僵屍車”有的是車輛報廢後,隨意停放懶得負責;有的是因為車輛維修成本比較高,索性丟棄;還有的可能是失竊車輛,或犯罪分子作案後遺棄的車輛。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表示,城管、交管、停車場、小區物業看起來都可以管理“僵屍車”,但無論是哪一個部門管理都比較難。
記者就“僵屍車”問題聯繫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對方表示不在其職權範圍內,建議聯繫交通管理部門。
然而,交管部門也有自己的“苦惱”。據悉,如果是停放在道路上的“僵屍車”並且造成交通阻礙的,交警勘查後可直接拖走,之後通過查詢車牌後與車主取得聯繫,對其進行處理。但沒有交通違法,或是停放在停車位或是小區內的車輛,交警不能對其處理。
對於“僵屍車”的處置,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北京市匯融律師事務所律師孟俐君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僵屍車”説到底是有主物,是私有財産,在未認定為盜搶車的前提下,私有財産受法律保護。但我國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僵屍車”予以清拖處理的具體規定。
對此,一位北京市政協委員表示,治理“僵屍車”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相應立法滯後,缺少相關法律法規;處罰主體不明,缺少具體執法部門;處罰力度不夠,缺少有效的處罰方式。因此,有效治理“僵屍車”成為考驗各地各級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道難題。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