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汽車

人人車賣車未過戶就交買方 平臺稱願對原車主作出賠償

2016年11月18日 10:05:32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人人車賣車 未過戶就交買方

   平臺:願對原車主作出相應賠償 律師:如出事故由車輛實有人擔責

   市民黃女士在人人車平臺上出售二手車,在過戶辦理時,因一違法罰款沒到賬未辦理完成,但其車輛已被人人車轉給購車人使用,她擔心發生意外擔責。昨天,人人車相關負責人稱,公司規定未辦理過戶前,不應將車輛交付,將調查此事,但苦於目前購車人出差離京,暫時無法過戶。律師就此指出,交易後黃女士為名義上的車輛所有人,如出事故應由購車人擔責。

   車主

   過戶未完 車輛交買家

   黃女士向北京晨報記者反映,10月底,她將自己名下的一輛大眾途安轎車上傳至人人車交易平臺出售。11月8日,相中該車的買家通過人人車與她簽訂了購買合同,並約定3天后交款,同時辦理過戶手續。讓黃女士措手不及的是,在辦理手續當天,這輛車被查出有一違法罰款沒到賬,導致未能成功過戶。“我的APP顯示已繳清,但交管系統還沒到賬,人人車的員工説可能網上交費有延遲,讓我把車輛相關證件留給他們就行,他們幫著辦”。於是,收到車款的黃女士便放心地將行駛本、車鑰匙、購車票據等交給人人車工作人員後離開。

   “可這之後,就沒人管這事了”。事後,黃女士多次向人人車負責過戶的劉先生詢問違法處理和過戶情況,“一開始他説這事歸售後管,幫我問問,但一直沒回信,再後來打電話就關機‘消失’了”。急於過戶的黃女士又向人人車客服反映,但同樣杳無音訊。與此同時,她從工作人員處意外得知,其名下的大眾途安轎車已被人人車轉給購車人使用。

   平臺

   交車存疑 願承擔賠償

   “目前車還在我名下,沒和我商量就把車交給別人了,萬一齣了事怎麼辦?”黃女士對人人車的做法非常不滿,她認為在沒有過戶的情況下,車輛在對方手中使用的狀態都是未知,且其購買的新車至今無法上牌。

   昨日北京晨報記者致電人人車反映此事,經調查後,人人車的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過戶手續繁瑣,買賣雙方經常會出現時間對不上的情況,黃女士在約定過戶時未消除違法罰款以致辦理擱置,第二天購車人就離京出差,而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到處,所以暫時無法辦理。“我們已與買家溝通,希望他儘快配合辦理。也提示他由於未過戶,先別使用該車。”該負責人表示,按公司規定,過戶前車輛都應由原車主保管,“不知當時員工為什麼將車交給了買方,目前這個環節還存在疑問,可能存在溝通理解上的誤差,我們將會追查”。此外,雖然三方都有導致未能及時過戶的問題,但為消除用戶的顧慮和不滿,人人車願承擔黃女士提出的賠償。

   律師

   如出意外 購車人擔責

   對此,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金元認為,人人車作為二手車的交易平臺,應當為買賣雙方提供居間服務,特別是在要求黃女士交付材料後,人人車應積極幫助辦理消除違法罰款、過戶等事宜,避免買賣雙方損失的發生。

   對於黃女士的顧慮,朱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後,黃女士只是名義上車輛所有人,如發生意外後屬於該機動車實有方責任,“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購車人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葛新燕]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