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充電寶商業模式遭質疑或淪為分享經濟失敗樣本
與網際網路資本市場寒冬相反的是,大量熱錢紛紛涌入分享經濟領域。數據顯示,2016年分享經濟融資規模達到了1710億元,同比增長130%。同時,因為“國民老公”王思聰與聚美優品陳歐的一場“互懟”,讓共用充電寶被更多人所熟知,據媒體報道,目前12家充電寶共用平臺,已經有40多家機構入局,融資額度近12億元。
而從《證券日報》記者實地調查體驗目前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的三家共用充電寶企業:來電、街電以及小電來看,1元甚至不到1元每小時的共用充電,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單個價值低,市場的協調成本高以及安全方面的漏洞。
對於分享經濟成為一種商業模式,是否應該有一定門檻時,分享經濟學者、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教授阿魯·薩丹拉徹在回復《證券日報》記者時表示,分享經濟在美國也有一些後來證明行不通的商業模式,因為處在風口而獲得資本青睞,其也坦承,“目前來看,分享經濟除交通和住宿領域取得成功外,其他資産分享還沒有取得這麼大的成功”。
分享經濟風口漸成
共用充電寶入局
共用單車、共用籃球、共用衣櫥、共用雨傘以及共用充電寶,從去年以來,蜂擁而至的資本催熱了分享經濟,而分享經濟在2017年持續升溫,只要企業與分享經濟搭邊,估值也開始水漲船高,共用經濟已然成為了一個新的風口。
根據國家資訊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近日發佈的《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7》估算,2016年我國分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34520億元,比上年增長103%,共有6億人參與,比上年增加1億人。
隨著分享經濟的大熱,聚焦女性産品團購網站的聚美優品創始人陳歐也開始轉而投資共用充電寶,並且與有“國民老公”之稱的王思聰在共用充電寶前景問題上“互懟”。
今年5月4日,共用充電寶企業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獲得聚美優品陳歐3億元投資,佔股比例約為60%,陳歐出任董事長。隨後,王思聰公開在朋友圈中表示,不看好共用充電寶。陳歐在微博上高調回應該事件,稱不要因為“你(王思聰)的情緒,不讓這個項目入駐萬達”,翻看陳歐近期微博顯示,其正在大力鼓吹共用充電寶的好處,稱街電完全改變了他的行為習慣,相信共用充電寶一定會成功。
為此,《證券日報》記者實地體驗街電産品發現,街電現在已經入住商場的咖啡館、餐廳等,大多數被擺放在收銀臺顯眼位置,一般容納了12個充電寶,使用前半小時免費,超時後1元/小時,押金同樣是100元,並配有數據線。返還時通過微信公眾號定位,搜尋就近歸還地點。
與街電同屬“機櫃式”的模式還有來電(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記者在位於北三環的某一家購物中心發現,來電比街電容積更大,每個機櫃容納40個充電寶,押金100元(若芝麻信用分達到600或以上免押金),使用的第1個小時免費,超時後收費1元/小時,最高10元封頂。並且不同於街電,來電並不提供數據線,數據線可以現場購買,定價為10元/條。
除了街電和來電外,另外還有一種更為小型的共用充電寶,代表公司為小電(北京伊電園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不同於街電和來電“機櫃式”的模式,小電就是一個移動的充電寶,一般也放在規模較小的餐館等地方,通過掃碼支付,充電1元/小時,一般也放在收銀臺處,小電位置相對固定,並不能帶走移動電源。在實際操作中,一台小電只有一個介面,並且安放收銀臺處並不安全,一家引入了小電的位於北三環某家餐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餐館本身可以免費替顧客在收銀臺處充電,如今擺在收銀臺上並且收費的小電實際上顯得有些多餘。
公開資料顯示,從成立時間上來看,來電成立於2014年8月6日、街電成立於2015年11月24日,而小電所成立於2016年12月6日。目前從融資金額來看,街電獲得陳歐3億元融資;小電宣佈已獲得3.5億元B輪融資;來電科技有消息稱其下一輪的A+或B輪融資正在接洽中。
值得注意的是,資本洶湧下,共用充電寶自身還存在一些問題,如由於差不多的模式還引來一場訴訟,今年3月30日,來電將街電和湖南海翼電子商務股份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專利侵權,涉及的專利前後共計6項,目前此案件正處審理狀態。
目前除交通、住宿外
還未有新成功者
在資本加持下,學術界開始探討分享經濟的迅速發展是否真的具體借鑒意義,是否出現了“為了分享而分享”的現象?
對此,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教授阿魯·薩丹拉徹在5月12日舉辦的2017全球化背景下分享經濟的發展與實踐高端對話沙龍上表示,分享有兩種,一種是將已有的分享出去,另一種是創造分享。在其看來,第二種形式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分享。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每一種東西都能夠拿來分享,並因此成為一種商業模式,阿魯·薩丹拉徹在其《分享經濟的爆發》一文中,提到了專家甘斯基的點對點租賃平臺是否可能出現的兩個維度,也即産品有多少價值(成本)和所有者對該産品的集中使用程度(使用頻率)。在甘斯基的理論中,低使用率、高價值的産品是“網路敏感點”,因為沒有經常被使用的産品有許多空閒時間,所以租賃前景更有意義,然而,除非産品十分有價值,否則相對租入租出獲得的價值,租賃市場的協調成本是非常高的。因此,點對點租用一輛價值3萬美元的汽車有一定意義,但對價值100美元的吸塵器意義就不大了。
對此有長期跟蹤分享經濟的學者指出,同樣的定義套用在共用充電寶身上,充電寶雖然是一種高頻行為,但是就單個産品而言價值十分有限,而租用機櫃,並且購買充電寶設備以及入駐商場等等一系列的行為,均為租賃市場的協調成本,隨著城市鋪開數量的越大,這種協調成本變得越高。而從收入來看,共用充電寶僅僅為租用充電寶的費用或將來的廣告費用,來電則還有一部分出售數據線而獲得的收入,但這些卻難以覆蓋投入。
正是基於上述問題的質疑,有行業人士提出類似共用充電的商業模式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創新,抑或僅僅是資本催熱。
對此,阿魯·薩丹拉徹表示,分享經濟也需要看提供的是何種服務,即使是在美國,有一些後來證明行不通的商業模式,在當時也成功吸引了大量的資本投入。這是因為這一些後來被證明行不通的商業模式,可以歸為一個“風口”,一個分享經濟的風口,很多資本因此蜂擁而至。
在其看來,目前為止,分享經濟在早期階段取得最大成功的例子有兩個,第一是交通或者説汽車的分享,另外一個則是住宿房屋的分享。為什麼這兩個領域能否成功?這是因為住和行往往是個人支出最大的一部分,房子和汽車通常是一個人所擁有的最值錢的資産。“坦白説,別的資産分享目前還沒有取得這麼大的成功,交通和住宿是最大的兩個成功。”不過,阿魯·薩丹拉徹同樣表示,“不排除,如果有人能設計出非常好的用戶體驗,也許別的類型分享也能夠獲得成功。”
國家資訊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新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同樣表示,在其看來分享經濟沒有門檻,企業在不斷的試錯過程中最終能找到合適的商業模式。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