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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大集團五年五曝涉嫌違法違規 信披遲到因重視不夠?

2017年05月09日 09:59:34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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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5月2日,龐大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董事長龐慶華表示因2015年公司與國信證券簽訂的員工持股股權收益互換協議存在信披不實情況,因此證監會對公司展開調查。

  但龐大集團公告的時機卻十分蹊蹺。4月28日公司就收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書,但當晚只公佈了一季度業績,直到5月2日收盤以後才公佈被調查消息,令當日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十分氣憤,有股民認為推遲公告是給內幕知情人資金出逃的時間。

  中國經濟網梳理髮現,從2012年龐大集團在張家口、唐山等違法佔地被國土部通報批評,到2013年在內蒙古等地以租代售國二排放標準車輛,再到2014年在北京違規售賣帶牌新能源車,自龐大集團上市以來,圍繞在其身邊的各種爭議從未停止。

  龐大集團歸屬於雄安概念板塊,由於雄安概念近期集體走弱以及證監會的立案調查,使得龐大集團股價雪上加霜。截止5月8日收盤,公司股價報收2.94元,在15個交易日內即跌去近36%。

  龐大集團信披遲到是否因公司重視程度不夠?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龐大集團董秘辦,但截至發稿時電話無人接聽。

  2017年5月2日披露:收盤後公告“被立案調查”

  5月2日,龐大集團突發公告稱公司接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法證券法律法規,公司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目前經營正常,但如被最終認定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稱收到立案調查書是在4月28日,但在4月28日晚間公司還發佈了“實現凈利1.17億元,同比增長206.47%”的2017年一季報,而被立案調查的公告公司卻拖到5月2日收盤以後才發出,公司的股票在5月2日當天還小漲了1.63%。

  這讓當日“踩雷”殺入的投資者異常氣憤、反應激烈。在龐大集團的股吧裏,不少投資者很不滿,認為4月28日收到的調查,5月2日才公告出來,給了內幕知情人資金出逃的時間。

  據大眾證券報和財信網報道,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稱:“雖然在4月28日公司就收到立案調查通知,但是之後就是五一假期,所以這一公告才會在5月2日發出。”

  但對於 “公司為何要拖到收盤後才發出這一公告,而一季報卻在4月28日晚間公佈”的追問,該工作人員表示“發佈公告的具體操作人員暫時不在,對此事件具體流程並不清楚。”

  該公告顯示,龐大集團此次被立案調查是因違返證券法,並未透露違規事件的具體細節。不過市場上有説法稱“立案調查可能源於2015年公司與國信證券簽訂的員工持股股權收益互換協議,公司有可能在該事件上存在信披不實的嫌疑”。

  2014年10月北京:龐大集團經銷商違規售帶牌新能源車

  自2010年底北京實行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以來,市場上有企業開始叫賣“帶牌照的新能源車”,多花1.5萬元,就能使用號牌15年。據《新京報》報道,售賣“帶牌新能源車”的經銷商為龐大集團下屬公司,其中一家店面的工作人員自稱上半年已賣出200輛“帶牌新能源車”。

  據工作人員介紹,融資租賃的車都是二手車,租車公司與客戶簽1-2年的合同,租車期間先預付全部車款的50%,剩餘車款以後按月支付。“其實有點像貸款買房”,如果簽訂合同期限內客戶還未搖到號,公司可根據客戶的意願折舊再收回或者車主自行解決。

  北京市交通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實施細則》等法規,新能源車也屬於調控範圍,車輛號牌不允許買賣和租賃,這種採取4S店出車、租車公司出牌照、消費者出錢購買的方式,屬於變相的“以租代售”,涉嫌違規,“相關合同文本,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同時,交通委對汽車經銷商“背車”、“以租代售”、“租車牌”等行為,也有明確的處罰規定。如2011年12月16日下發的《關於汽車經銷商開展誠信服務經營活動的通告》中第四條:一經發現汽車經銷商利用指標“背車”、“以租代售”、“租車牌”等行為,將對其採取暫停指標通知書的使用,情節嚴重的收回其已取得的指標通知書,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013年1月多地:龐大集團國二車銷售涉嫌欺詐

  早在2013年1月,作為國內汽車銷售龍頭企業的龐大集團,就曝光騙購車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將國家明令禁售的車輛充當正規車變相銷售,甚至所銷售部分車輛被鑒定為假冒偽劣産品,使得大批購車人蒙受巨大損失。

  近幾年全國有多個省份不斷發生類似的一幕,其中以內蒙古、山西、河北、遼寧、河南、湖北六省份最為集中。一些維權車主提供的統計名單顯示,目前已知的糾紛車輛超過1500台,涉案金額數億元。一位維權車主稱,曾看到龐大集團的一份內部資料,載明到2011年該公司涉及糾紛的車輛為6000余輛,糾紛人數為1400余人。

  從車主反映和初步掌握的情況看,龐大樂業主要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來銷售國二車。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委投訴舉報辦公室主任賈寧直言,這顯然是龐大集團為規避“2008年7月1日後禁止銷售國二車輛”的規定,讓龐大樂業先購買車輛,再欺騙用戶租車,通過以租代售的形式規避直接銷售國二車帶來的處罰風險。

  龐大集團董秘車少華曾對《經濟參考報》表示,客戶反映的合同簽訂過程匆忙和簽署空白格式合同的問題可能存在,主要原因是公司這項業務繁忙,經常是客戶求著銷售方,所以一些銷售人員工作沒做到位。車少華強調説,在他看來,融資租賃不是“洪水猛獸”,它和銀行貸款並無本質的區別,因此在融資租賃業務辦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對其身份一般不特意加以説明。

  2012年11月唐山:違法佔地被罰 土地價值50億

  在國土資源部2012年11月26日公開通報的5起“土地違法”案例處理結果中,“河北省唐山市龐大汽貿集團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也在其中。

  2011年5月,唐山市龐大汽貿集團有限公司在古冶區西外環路東側、205國道北側違法佔用耕地220.9畝,興建唐山市古冶汽車文化廣場。對此,龐慶華曾對外解釋稱,該公司此番不是佔用耕地。而國土資源部的説法則是,唐山市國土資源局古冶分局責令其退還耕地、沒收違法建築物,並處罰款147.26萬元。

  據《東方早報》報道,由於此前堅持拿地建店的方式擴張,龐大集團一直維持著體量不小的土地儲備。公司董事長龐慶華介紹,2011年上市之前,龐大的自購土地佔80%,“其他公司租地多,我們買地多。”他解釋之所以自購地多,主要是租地建店涉及落戶難以及核銷利潤的問題。

  有説法稱,龐大集團的土地儲備面積達兩萬畝,價值50億元。多拿地的一個後遺症是,産生了一批“瑕疵物業”。按龐大集團在招股書中披露的數據,截至招股意向書籤署之日,龐大集團及子公司共擁有154宗國有土地出讓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總計為370萬平方米。其中有20宗、面積總計28.6萬平方米的土地實際用途與《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記載的用途不符。

  2012年7月張家口:龐大集團宣化汽車城土地違規

  龐大集團在上市後一直採取網點快速擴張的策略,而快速擴張的背後是企業的融資難與負債率高企,在這樣的背景下,在網點擴張過程中如何能夠降低成本,成為了企業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汽車銷售網點的前期投入中土地成本高、佔用資金量大,由此,違法違規使用土地就成了一些汽車銷售企業難以抵擋的誘惑。

  據《財經國家週刊》報道,在距龐大二期不足一公里處龐大汽貿張家口分公司,直接繞開了土地招拍挂程式,這也被媒體認為是龐大集團大量存在的瑕疵物業問題的一個縮影。

  根據宣化縣相關徵地規劃,沙嶺子商貿物流城(龐大二期)徵用土地為集體土地。宣化縣沙嶺子鎮人民政府向古向月下發的徵地拆遷裁定申請書中稱,2010年7月20日,對處於徵收土地範圍內的房屋進行拆遷。據調查,土地是村委會直接找農民談的,徵地是以龐大二期工程的名義。但徵地的手續和公告,村民代表都沒見過。

  在宣化縣申報2012年省級重點項目時,龐大西北總部基地項目正常年銷售收入40.25億元,增值稅1.82億,稅金及附加0.18億,年利潤總額為2.07億,繳納所得稅額為0.52億。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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