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7月6日公佈,提出到2017年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通知》對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公立醫院改革內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藥品加成及當地政府補償政策有可能被取消,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價格將降低,手術、康復等醫療服務價格將得到提升。
《意見》明確,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落實市場調節價政策。嚴格控制特需醫療服務規模,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同時,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同時,各地要圍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統籌考慮取消藥品加成及當地政府補償政策,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在此基礎上,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劉樹傑説,繼藥品價格改革之後,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其目的是改變扭曲的醫療機構收入結構,推動醫療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作為綱領性文件,《意見》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推進奠定了框架基礎。
改革實施後,看病費用是否會增加、醫保報銷是否會受到影響?對此,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為保證改革後患者負擔不加重,《通知》配套了多項保障措施,對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價格有升有降。同時改革將與醫保支付政策進行配套銜接,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要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總體上不會增加。此外,改革還將強化醫藥費用控制,各地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準、基本醫療保障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確控費指標,確保區域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
對於關注度頗高的特需醫療服務,北大醫學部主任助理、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吳明表示,公立醫療特需服務不宜“一刀切”全部取消。她分析,目前我國的私立醫院發展程度參差不齊。比如一些婦産醫院發展得非常好,但是在整體來看,這還是少數。醫療服務涉及的種類非常多,而目前主要的優質資源集聚在公立醫院。因此如果全部砍掉公立醫院的特需服務,不能滿足群眾多層次需求。由於政府對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數量有所限定,因此特需醫療價格放開對普通百姓的影響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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