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4月28日專電(記者段續)近日出臺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推進吉林省“互聯網+”行動的實施意見》指出,吉林省將鼓勵社會資本投入“互聯網+”,創新資金籌措渠道,研究設立“互聯網+”投資基金。
《意見》指出,吉林省將引導金融機構為“互聯網+”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對為“互聯網+”提供擔保或融資的擔保公司或小額貸款公司,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或獎勵。鼓勵和支持“互聯網+”企業上市或發行債券融資。鼓勵和引導風險投資機構加大投資。
除此之外,吉林省還將充分發揮省級有關專項資金作用,整合利用現有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對“互聯網+”相關平臺建設、應用示范等支持力度。
通過PPP模式提升“互聯網+”公共服務項目建設,也是《意見》要求的重要舉措。吉林省將建立補貼機制,給予項目適當補貼。鼓勵通過“政府付費”“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等方式,加快“互聯網+”公共服務項目建設。
此外,對已建成的“互聯網+”項目,嘗試進行PPP模式改造,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通過項目租賃、重組、資產轉讓等方式對原項目進行升級改造或合作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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