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日前通報了9起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案件。這是該辦今年3月開展“掃黃打非·秋風2014”專項行動以來公佈的第二批“三假”案件。此次公佈的9起案件中,6起屬於刑事案件(其中1起為以前公佈過案情現已審結的案件),3起為行政案件。
其中,6起刑事案件主要為:
——北京“中國財富網”敲詐勒索案。2013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接上級部門交辦線索,反映“中國財富網”多次發佈有關銀行的虛假失實報道,敲詐勒索當事銀行錢款。經查,2013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孫某夥同孔某某、周某、李某某,通過“中國財富網”發佈多家銀行的虛假負面資訊,要挾多家銀行與其簽訂合作合同,其中收取某銀行所謂廣告費10萬元。目前,孫某、李某某、周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孔某某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河北衡水姚易貴等人假冒記者詐騙案。2009年9月,自稱中國法制新聞社記者的姚易貴、姚志、曾依琳3人,以能夠幫助河北省衡水市的村民獲取更多拆遷補助名義,詐騙村民韓某某28萬元。2014年2月23日,犯罪嫌疑人姚易貴被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抓獲,其同夥姚志、曾依琳在逃。2014年6月10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姚易貴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3萬元。
——甘肅蘭州“5·26”假記者站、假記者案。今年年初,甘肅省“掃黃打非”辦公室接群眾舉報,反映有人以記者名義煽動群眾圍攻甘肅省某州州委,並組織群眾到省委省政府陳情。經初步核查,發現此人名叫楊某某,甘肅金昌人,持有多個假記者證、假公章,在蘭州非法從事新聞採訪報道。目前,該案已移交蘭州市公安局進一步偵辦。
——遼寧新賓“1·08”假記者敲詐勒索案。2013年12月18日,自稱是中國宣傳網遼寧頻道記者的李某、郝某某找到新賓縣城建局局長,舉報新賓縣城建局負有監管責任的上夾河鎮、木奇鎮天然氣轉机站非法灌裝液化氣。有關部門立即展開調查。其間,李某多次以城建局管理不到位等理由相要挾,暗示索要好處費。2014年1月8日,警方將李某、郝某某抓獲,並搜查出多個偽造的記者證、採訪證、采編證。目前,李某、郝某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湖北咸寧假記者詐騙案。2013年6月22日,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排市鎮後坑村村民胡運富在某歌廳娛樂時,謊稱自己是湖北經視記者“劉傑”,並出示了隨身攜帶的假記者證、假身份證。該歌廳股東夏某想通過新聞媒體解決涉及他的一起人身傷害案件的醫療費問題,並承諾胡運富此次在歌廳免費消費。第二天,胡運富和夏某找到與夏某有糾紛的范某之妻王某,表明“記者身份”,要求王某先賠付給夏某部分醫療費。當天下午,胡運富要求王某先賠付夏某1萬元醫療費並轉賬到戶名為汪某(胡運富之妻)的銀行卡上。王某將1萬元現金存入指定賬號,胡運富將此款騙取後據為己有直至案發。2014年4月18日,咸寧市通山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胡運富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
——山西忻州“10·24”假記者敲詐案審結。2013年10月23日,自稱“中國執法監督網”記者的趙繼軍前往中國石油忻州某加油站,以該加油站存在油品品質問題敲詐該加油站6000元。日前,趙繼軍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3起行政案件主要為:
——河南濟源假記者案。今年5月13日,3名男子來到河南省濟源市某單位,自稱是新聞工作者,要求採訪該單位領導。該單位工作人員對3人身份産生懷疑,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舉報。5月14日,濟源市公安局認定3人涉嫌招搖撞騙,依法對3人予以行政拘留。
——河南鄭州香港資訊衛視假記者站案。2014年4月8日,鄭州市金水區“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鄭州市富元路某建築物內有一假記者站,名稱為香港資訊衛視河南記者站,該站工作人員涉嫌新聞敲詐。4月9日,鄭州市金水區“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公安、文化市場執法等部門進行突擊檢查。該處工作人員無法出示新聞記者證及其他採訪證件,不能提供記者站的任何備案、設立手續。4月10日,鄭州市金水區綜合執法大隊依法取締了該記者站。
——河南開封假記者站案。2014年3月初,河南省開封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舉報,反映開封市金明區檢察院內設有假記者站。開封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立即進行調查處理。經查,舉報反映的“《檢察風雲》開封記者站”是一個假記者站。日前,開封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已將此記者站依法取締。(記者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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