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檔案工作者近日下鄉調研時,發現一套乾隆年間的潘氏家規,它雕刻在陽新縣浮屠鎮白浪村裏潘灣祖堂裏。該家規200多年來一直被子孫銘記、遵行。
昨日,省檔案館鑒定,這是迄今為止我省檔案系統發現的最早的家規實物檔案。
這套家規以楷體鑿刻,面積約1.5平方米,呈凹陷狀,上有明顯石灰抹去的痕跡。白浪村支部書記潘際漢介紹,動亂時期,裏潘人為保護家規不得已使用此法。檔案工作者進行專業處理後,字句清晰可見。
家規制定於“乾隆四十七歲次壬寅桂月吉日”,即1782年農曆八月初一。總計千余字,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名為“家規”,共27條,從遵紀守法、孝老愛親、鄰里和睦等多個方面,對潘氏家族日常行為進行規範;第二部分名為“禁山約”,共8條,強調保護周圍山林,否則也予以相應懲罰。
裏潘年長者回憶,最近80多年來,潘氏總計四次執行過“家法”,分別在上世紀30年代、60年代中期和晚期以及70年代初。改革開放後,隨著文明程度提高,再也沒有人被執行過“家法”。
據考證,裏潘民風淳樸遠近聞名,新中國成立以來從未發生過刑事案件。(記者陳會君、通訊員劉文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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