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在上海市演出行業協會組織的“上海市劇場中高層管理幹部培訓班”上,《上海市劇場管理標準》和《上海市劇場服務標準》首次對外發佈。這也是全國首個劇場管理與服務標準。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首次發佈的“兩項標準”對於劇場“安全”進行了詳細規定,其中包括演出安全、觀眾安全等,全面解釋和確定了劇場對安全的責任。劇場設施方面,“管理標準”對劇場的外觀、觀眾席、舞臺、走道、休息廳、售票處、化粧道具間等大小面積都做了嚴格細緻的規定。尤其對殘疾人專座做了明確的要求,且規定劇場洗手間廁位數不能低於劇場觀眾容量的2%。在對舞臺大小的條款上,“管理標準”對臺口和主臺大小都有明確規定,包括主臺寬不小于18米、進深不小于12米、凈高不小于14米。此外,對禁止帶入礦泉水以外飲料及食品、不準攝影攝像、遲到觀眾入場、塑膠袋等有聲響物品管理等,也都進行了明文規定。此次公佈的這些標準條款中,尤其提出了對於觀眾觀劇禮儀的要求,例如最引人關注的一條是1米以下兒童觀眾的管理,除了專業兒童劇場、兒童專場和雜技演出外,1米以下兒童不得入場。
對於“兩項標準”的出臺業內看法不一,有業內人士提出,世界上的劇場有著各種各樣的類型,尤其在歐美很多劇場常常只有幾十個人的座位,甚至不少都是地下室和酒吧空間改造而成。如果硬性規定舞臺大小,無疑對這些“非常規”劇場的發展是毀滅性的打擊。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對於觀眾觀劇禮儀的要求,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做到按標準執行。
對此,標準制定方上海市演出協會表示在徵詢各方意見後,他們將對這個標準做調整,例如,協會將在“標準”已有的大中小劇場之外,增加“微型劇場”的建設標準,另外,全開放式舞臺標準另訂。
北京商報記者 陳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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